40歲女疑腸癌「開刀3次」才知誤判 醫:治療前應先釐清病理報告
記者邱俊吉/綜合報導
40多歲A小姐健檢懷疑大腸有腫瘤,隨後被判定是大腸癌,接受3次手術與熱化療、花費近百萬元後轉院,檢視原始病理報告,發現竟非惡性腫瘤。林口長庚醫院腫瘤科助理教授級主治醫師廖繼鼎在臉書分享此個案,提醒抗癌最重要是釐清「病理報告」,掌握癌症期別等訊息,可徵詢第二意見,別急著治療。
廖繼鼎在臉書粉專「廖繼鼎醫師 出神入化的癌症治療」指出,台灣每年超過13萬人確診癌症,但至少有1成患者一開始就走錯方向,原因不是藥物或手術,而是病理診斷不正確,明明不是癌,卻進行切除、化療,也有人原本是早期癌卻被判為晚期,錯過黃金治療期。
針對病理報告的重要性,廖繼鼎指出,其可確認腫瘤到底是良性或惡性,若是惡性又屬於哪種類型,當診斷正確,醫師才能決定治療方向,例如是否需要手術、放療或化療,甚至能進一步分辨是M0期(無轉移,宜積極治療)或M1期(已轉移,以生活品質為主)。
廖繼鼎舉例,肺癌有肺腺癌、鱗狀細胞癌等多種類型,治療策略完全不同,而隨著精準醫療的發展,分子檢測及免疫染色更能找出特定突變或蛋白標記,例如EGFR突變的肺癌患者可用標靶藥,HER2陽性的乳癌則有專門藥物,這些資訊都能透過病理檢測得知。
此外,廖繼鼎寫道,病人有權利取得病理報告,無論透過醫院申請或健保健康存摺都能查詢近3年的病理檢查結果,若看不懂內容,可借助AI工具協助掌握關鍵訊息,再由專科醫師確認,必要時可尋求第二意見、複驗切片,避免因誤判而走錯治療方向。
廖繼鼎強調,沒有正確的病理診斷,癌症治療有如蒙眼開車,再快也會偏離方向,只有在這一步走對,後續的手術、化療或標靶藥物才不會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