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七月上路!調查:84.7%上班族曾受害 逾7成選擇隱忍
Newtalk新聞
在《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納入「職場霸凌防治」機制後,相關配套子法將於 7 月 1 日正式施行。勞動部週二(23 日)進一步公布兩項子法及配套措施,未來企業若知悉職場霸凌事件卻未依法調查處理,除了可能面臨行政責任外,也將衝擊企業形象及人才招募能力,顯示職場霸凌治理已正式進入法制化階段。
在新制上路前夕,人力資源平台「1111人力銀行」發布「2026 職場霸凌真相揭密報告」,調查發現:高達 84.7%的上班族曾遭遇職場霸凌,顯示相關問題並非個案,而是普遍存在於職場環境中的現象。
從霸凌樣態來看,以「言語嘲諷、貶低」最常見,高達 68.8%;其次為「酸言酸語、散播謠言」占 57.3%,而「刻意排擠孤立」、「工作上故意增加工作量或刁難」占 50.8%。至於外界常討論的「訂雞排、飲料刻意漏掉特定同事」、「開會故意忽略發言機會」、「主管刻意不准假」等情況,也都可能成為職場霸凌爭議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霸凌來源並非僅來自主管。調查顯示,68.8%的受害者指出霸凌者為同事、65.5%來自直屬主管,反映職場霸凌往往發生在日常互動最頻繁的人際關係中。
然而,多數受害者選擇隱忍。調查顯示,72.1%的受害者傾向自行承受,不願將事情鬧大,僅 19.6%會透過公司正式申訴管道反映;另有 26.2%因霸凌事件而尋求身心科或心理諮商協助。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曾仲葳表示,調查結果反映,台灣職場長期存在「高隱忍、高離職」現象,主要原因在於過去企業缺乏透明且具公信力的申訴機制,導致許多員工選擇離開而非反映問題,進而造成企業人才流失。
隨著新制上路,企業的防治責任也將更加明確。曾仲葳指出,依規定,僱用 30 人以上事業單位須設置職場霸凌申訴處理機制;100 人以上事業單位則須成立調查小組,且需納入一定比例的外部專業委員,以提升調查公正性。
至於「漏訂雞排」、「主管不准假」是否必然構成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仍須依個案情況,檢視是否符合霸凌認定的五大要件,並經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不過,新制最大突破在於建立外部申訴與救濟機制,若被申訴對象為公司最高負責人,勞工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避免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
曾仲葳認為,隨著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上路,企業競爭力評比標準將不再侷限於薪資與福利條件,「心理安全感」也將成為留才關鍵指標。未來求職者與員工將更加重視企業是否具備完善申訴制度、管理階層是否具備同理心,以及企業文化是否真正落實對員工的尊重。
※為協助企業及勞工了解新制內容,1111人力銀行將於週五(26 日)中午舉辦「職場霸凌防治新法」線上直播,由律師解析法規重點、申訴流程及企業因應措施,協助企業與勞工提前因應新制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