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政院不提覆議.將提釋憲 藍委:站民意對立面
25 觀看次數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內容包括普發現金1萬元,引發討論。而昨(31)日就是行政院覆議期限的最後一天,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提覆議,但將聲請釋憲。引發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不滿,要政院別跟民意「對著幹」。不過,政院選擇聲請釋憲、不覆議,背後考量為何呢?專家分析,大罷免的結果,顯示民眾傾向「維持現狀」,再加上普發現金,某種程度上具有高度敏感性,政院或許是擔心,直接覆議可能引發更大政治風波,乾脆將爭議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另外,普發1萬元的爭議核心問題是什麼?過去是否有類似案例?來看我們進一步解析。
立委(民)陳培瑜VS.立委(眾)陳昭姿說:「我們有提啊,我們在程序委員會被擋住了,我們有提我再一次強調。」大罷免後的立法院,再度重回熟悉的吵鬧場面,藍白不只要求,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移送紀律委員會,更針對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譴責案。
立委(眾)張啓楷說:「中華民國有史以來,製造最多對立,提出最多覆議案,最多釋憲案,而且將憲法視為無物,(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最嚴格的譴責案。」立委(民)陳培瑜說:「如果你們這麼愛譴責,國是會議上,你們可以好好去發言,愛怎麼造謠就怎麼造謠,相關的做法,你們也不是沒有過,我也要公開對你們提出譴責。」
綠委陳培瑜孤軍奮戰力戰藍白,同一時間針對立院,日前通過的特別條例,新增普發現金1萬元。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人事上必須要做更多,明顯具體有效,回應民意的調整,「特別條例」行政院仍然堅持認為,它有憲法上的瑕疵,要依照憲法的體制,來尋求憲政的機制,適當的時間,要提出釋憲。」
昨(31)日就是政院覆議的最後期限,卓揆做出了最後決定,只是行政院為何不覆議,而選擇聲請釋憲呢,外界分析,反映了幾個重要考量,第一是政治現實的妥協,因為大罷免結果,顯示民眾對於維持現狀的傾向,直接覆議,可能會引發更大的政治風波,不覆議某種程度上,是對民意的回應。第二對於憲政原則的堅持,表明政府堅持,條例有違憲的疑慮。第三程序正義的考量,將爭議交給司法機關處理,避免直接政治對抗。
而這一回,普發現金1萬元的爭議核心,在於憲法第70條的解釋與適用,因為條文中明確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的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不過國民黨反駁,認為這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因此不構成違憲,而歷史上其實也有類似案例,1990年,立院自行加碼年終獎金,被時任行政院長李煥聲請釋憲,大法官最後宣告違憲。
台大政治系教授陳世民說:「不管說你是支持,或者說反對,或者說你要提出釋憲,最重要的是,要讓人民清楚了解為什麼,如果有(違憲),憲法法庭也認為有(違憲),當然責任就回到憲法法庭,來做一個宣布,這本身當然就會讓,行政院的責任會比較小一點。」政院決定尋求憲政救濟,一萬元發不發,朝野持續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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