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男推站務員落軌 殺人未遂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九歲陳姓男子十月六日因無票進入台鐵台中五權站,張姓站務員發現上前攔查,陳男竟全力衝撞造成張男墜落鐵軌,差點遭進站的北上列車撞上,並出現跟骨骨折傷勢,陳男被逮後依殺人未遂送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為陳男當時以全身力量衝撞,恐導致張男落軌致死,四日依殺人未遂將他起訴。
陳姓男子今年十月六日下午三時多,沒票跨越欄杆進入台鐵台中五權站南下月台,張姓站務員發現上前攔查,兩人發生口角,陳男竟情緒失控雙手猛力推張姓站務員導致跌落軌道,隨即逃離車站,張男雖腿部骨折受傷,仍奮力自行爬上月台,並由同事通報救護車將他送醫,警方當晚六時多在五權車站附近的建國南路逮捕陳男送辦。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稱,陳男將張姓站務員推落月台,造成他閉鎖性跟骨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傷勢,且當時台鐵二六一九次北上列車剛好進站,因當時是以全身力量撞擊的方式使張男掉落至鐵軌上,用力甚重,且月台距離鐵軌有一定高度,如將他人撞落鐵軌,有可能導致對方從高處摔落而頭部撞擊堅硬鐵軌發生死亡結果、亦可能導致他因傷勢嚴重不及閃避而遭列車撞擊死亡的高度風險。
檢方審酌,陳男當時施暴的地點、方式、力道,加上當時列車已即將進站等情狀,陳男應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昨日依殺人未遂起訴,並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