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案二審遭判8年4月 本人嗆政治凌駕司法:將提出上訴
Newtalk新聞
台中高分院今(11)日針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所涉詐領助理費、豪宅假買賣等案,進行二審宣判。合議庭經審議後,決議駁回顏寬恒上訴,並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維持一審原判8年4月刑期。對此,顏寬恒對判決表達不滿,表示司法迫害已成為執政者打擊異己的手段,並強調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上訴。
顏寬恒表示,自2023年3月22日宣布參選立委、完成黨內登記後,不到一周即遭檢調大規模搜索,且辦案手段「比民進黨共諜案更粗暴」。他質疑檢調與法院早已預設立場,無視多項證據,包括證明助理林進福實際服務的事實,以及他過去自費聘請多名助理的紀錄。他強調每月支付的薪資遠高於助理費,顯示並無詐領意圖,但法院甚至不願傳喚證人。
針對豪宅假買賣部分,顏寬恒指出,他已提供資金流向,且透過建經公司履約保證,「若是假買賣,又何必如此大費周章?」他說,當年因選舉壓力與媒體長期監視,才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脫手房屋,盼能回歸正常生活。
顏寬恒批評,檢察官與法官無法體會家人長期被SNG車守候監視的心理壓力,並直言「司法公正性已令人打上大問號」。他強調將透過司法途徑持續捍衛清白,並感謝支持者一路相伴,承諾「將繼續站在立法委員崗位,監督政府、為民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