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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網售門票稱多付2杯咖啡挨罰10倍 北市:屬違法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6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民眾在網路轉售演唱會門票,並稱只要多請2杯星巴克咖啡即可,遭北市府開罰票價10倍,向議員陳情。文化局表示,上網兜售票券不管是否成交,超過票面金額都是違反文創法。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曾獻瑩透過群組貼出資料,有民眾去年轉讓1張歌手周杰倫演唱會門票,遭北市文化局依票面金額50倍,開罰新台幣24.4萬元,但對黃牛案訴願案已達36件,顯示市民缺乏不能加價轉售的認知。

他說,另有民眾在網路轉讓國外歌手演唱會門票,原本票價每張2300元,因在貼文註明「請2杯星巴克就好」,被文化局認定違法,裁罰票面金額10倍,共4.6萬元。

他認為此案凸顯許多民眾因一時不察,最後付出沉重代價,但類似陳情例屢見不鮮,呼籲文化局應在大型演唱會前加強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網。

對此,文化局發新聞稿表示,至9月10日止,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裁罰147件黃牛案,累計開罰總額共3470萬元,單一案件最高罰款是264萬元,再提醒民眾勿抱持僥倖心理,從事非法加價轉售票券。

文化局指出,會持續透過新聞稿、社群平台等管道宣導,呼籲民眾不買黃牛票、不當黃牛,共同維護藝文市場秩序。

針對議員提及案例,文化局回應,文創法規定把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罰鍰。

文化局表示,只要上網兜售票券無論有無成交或加上1杯飲料等超過票面金額的說法,都已違反文創法。若不服裁處書,可向文化部提訴願。

文化局指出,無論是否完成交易或僅協助黃牛皆須負擔法律責任,處理案件期間發現部分受處分人較年輕或經濟弱勢,高額罰金造成生活困難,將輔導協助申請分期繳納,盼透過輔導讓大眾理解法律制定目的,進而透過全民力量杜絕黃牛。(編輯:張銘坤)1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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