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人妻還偷拍 綠帽尪見「超大尺度對話」怒提告
一名人妻小花(化名)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王發生婚外情,並多次發生性行為。期間,小王甚至未經小花同意,私自拍攝兩人性愛過程。直到事後,小王為報復小花,才將外遇一事告知小花的丈夫阿明(化名)。阿明進一步發現,小花曾對小王說出「套子去給我買好」等語,因而憤而提告。
根據判決書,小花與阿明於2015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卻在去(2024)年1月因小花外遇而破碎。據了解,小王在交往期間,曾兩度未經小花同意,以手機偷錄兩人發生性行為的過程。直到同年6月27日,小花主動提出分手。
不過,小王不滿被甩,於同日將外遇一事告知阿明。阿明這才驚覺,妻子與小王自去年1月至6月間一直維持不倫關係,並透過7月22日兩人的簡訊對話予以確認。隔日(23日),小花與小王仍有LINE對話,小王甚至對小花說:「是要在讓他們知道我曾經也去店内廁所我們幹嘛的事嗎」、「一連串什麼做過的事讓他們去聯想好了」。另外,小王曾於7月1日將兩人的對話轉傳給阿明,對話中可見小花說:「屁明明是想碰碰」、「套子去給我買好」等語,顯見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
由於小王介入婚姻,導致家庭破裂,阿明身心受到嚴重打擊,出現情緒低落、失眠等伴有憂鬱情緒之適應疾患,日常生活與工作均受影響,並須長期至嘉義長庚紀念醫院接受治療與服藥,至今仍在持續治療中。阿明因此向小王求償醫療費3160元及精神慰撫金99萬6840元。
案件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小王未到庭僅以書狀答辯,反指小花是「偷吃慣犯」及「時間管理大師」,並主張小花早就計畫利用他向阿明坦承婚外情,好藉此促使阿明對其提起民事求償。
不過,法院審酌後認為,小王明知小花有配偶,卻仍與其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已屬違背善良風俗,且侵害阿明基於婚姻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又因小王的行為使阿明精神健康受損,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小王須賠償阿明共30萬316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