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經營權之爭 「公司派」擅賣全家股份、投資街口支付均無效
食品大廠泰山經營權之爭,前年確定由龍邦國際入主,但創始人詹家代表的公司派,於2022年透過董事會逕自出賣全家便利商店80億股權,以及隔年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增建包裝水廠案等3項董事會決議,今遭智慧財產法院依程序瑕疵為由判決無效。可上訴。
智財法院表示,出售全家股份部分,時任泰山董事長詹景超委由寬量國際洽詢潛在買家、價格意向等事宜,且董事會作成決議後至交易完成日,前後僅相隔2日,顯見詹於董事會討論該案時,明知已有強烈購買意願的特定買家和交易條件,面對董事詢問細節時,仍刻意營造「現在沒有買家」、「要賣也很難賣」、「試著來處理」等假象以隱瞞,造成董事間資訊不對等,在未擁有充分資訊下作出適當決策。
至於投資街口及增建水廠部分,2023年5月間,詹景超未依議事規定於7日前通知,臨時通知各董事續行前次未完成的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且在審計委員會原召集人杜英達辭職後,在任獨董陳敏薰、李明輝尚未推舉1人擔任主席前,逕自召開審計委員會,均屬議事召集的程序瑕疵。
因此,當時在陳敏薰依程序瑕疵拒絕出席,僅李明輝出席逕行表決同意,且審計委員會採合議制不具會議形式下,各涉及36億元、9.27億元的街口與水廠投資案應屬無效,且董事會決議方法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