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亮票」遭北檢起訴 趙少康喊「錯愕」:我犯後態度蠻好的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在726罷免投票時,突然向媒體亮出自己的選票,雖然他事後稱自己沒有亮票,只是展示,但仍在今(6)日遭北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對此,趙少康表示看到報導「蠻錯愕的」,他認為自己相當配合檢警調查,犯後態度也蠻好的,「在823公投也都很小心,沒有給記者看」,不過趙少康也強調,會尊重司法。
趙少康在7月26日罷免案投票時,在離開圈票區後突然打開選票,主動亮票給在場媒體拍攝,遭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北檢偵辦。北檢今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趙少康,並認為他刻意違反法律規定,事後又飾詞推託,辯稱非故意,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態度顯不足取,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對此,趙少康今日表示,看到媒體報導後相當錯愕,因為9月開庭時,檢察官對他的態度也蠻好的,詢問問題時他也都一五一十的答覆,「而且我也講,希望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我說我以後會非常小心」。趙少康提到,在823公投時他就非常小心,沒有把票給記者看,「表示我以後一定會很注意,絕對不會再犯,我覺得我犯後態度蠻好的啊」。
趙少康指出,起訴內容提到他曾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或親自擔任候選人,應該熟知不能亮票,「但是我從來沒有投過罷免票,罷免是第一次,選票也跟選舉的票不同,我根本沒有看那個票的正反面。」至於2度亮票,趙少康解釋,是因為記者在現場拍,還要求要拍投下選票的畫面,他才會2度亮票。
趙少康也再次喊冤,強調自己不是故意亮票,「我要不要罷免羅智強,大家都很清楚,我是反對罷免的,我需要亮票給大家表示我的態度嗎?不需要嘛」。趙少康說,他沒有犯罪動機,也跟檢察官表示「這次我不小心,以後絕對不會這樣做了」,不過他也強調,犯後態度好不好是主觀認定,「尊重司法,這是我一向的態度,有什麼揣測都不必,就是依法論法,到了地方法院我會同樣的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