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華映案和解露曙光,30.29 億元人民幣爭議擬以 7.68 億元和解
大同今(2)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董事會通過與中國華映科技的和解方案。大同代理發言人張瑞凱表示,雙方針對過去業績補償爭議,原涉及 30.29 億人民幣的連帶清償責任,經協商後同意以 7.68 億人民幣作為和解金額。由於大同已於去年第四季全數認列相關損失,若後續和解條件確定,可望進行部分損失迴轉。
張瑞凱指出,雙方已於今日各自召開董事會,通過相關和解條件。後續大同將依主管機關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必要程序,中國華映科技則須將和解案提報股東會,待股東會通過後,雙方才會正式簽署和解協議。
回顧華映案,爭議源於大同集團過去轉投資中國華映科技時所提出的業績承諾。中國華映科技因業績補償爭議提起訴訟,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 2023 年一審判決,華映百慕達須支付相關補償款,大同及中華映管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隨後提出上訴。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於 2025 年 12 月駁回大同上訴,維持原判,認定大同須與華映百慕達及中華映管就相關業績補償款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隨後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今年 7 月再度遭駁回。如今雙方經協商後通過和解方案,也讓延續多年的訴訟爭議出現新的解決進展。
受到華映案影響,大同於 2025 年第四季一次性認列相關損失,當季歸屬母公司業主淨損約新台幣 124.84 億元,全年歸屬母公司業主淨損約 110.99 億元,每股虧損 5.2 元。大同表示,基於嚴謹的會計原則,公司已於去年第四季全數一次性認列相關損失,若後續和解條件正式確定,將可進行原提列金額的迴轉。至於實際回沖金額、認列時點及對每股盈餘的影響,仍須依相關會計準則及會計師確認結果辦理。
在營運布局方面,大同指出,此次和解有助於公司將經營資源集中於核心事業及長期發展。今年持續推動事業轉型,整合電力設備、能源管理、再生能源及智慧基礎建設等業務,並進一步布局 AI 資料中心及新世代電力基礎建設。隨著華映案取得重大進展,公司將持續強化營運效能,推進集團資源整合與轉型布局。
(首圖來源: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