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遭抓包!尪竟與小三住婆婆豪宅 子女目擊「睡同床」正宮再告
新竹一名人妻小美(化名)二度抓包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多年不倫,甚至同睡一張床,法官認定阿芳行為「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賠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美控訴,丈夫阿德自104年加入獅子會等社團後,假日總以業務為由離家,她卻意外發現丈夫與阿芳以「老公、老婆」相稱,甚至討論內衣款式,明顯逾越界線。更心寒的是,阿德被抓包後竟直接搬離家中,與阿芳同住婆婆名下豪宅,讓她獨自扶養3名年幼子女,長達9年半。
小美泣訴,這些年她月薪僅2.5萬元,丈夫卻只給微薄扶養費,連子女健保費都不願負擔,母子四人生活困頓。她因長期壓力罹患乳癌,歷經手術化療,而阿芳卻早在105年就被判賠10萬元卻未支付,繼續與阿德交往,甚至被子女直擊「同睡一張床」。
阿芳辯稱,兩人僅是普通朋友,且前案已判決,質疑小美重複提告。但法官調閱證據後認定,阿芳與阿德112年仍同住同睡,已侵害配偶權,且前案與本案時間點、行為均不同,不構成重複起訴。
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小美無業、阿芳月薪2.8萬)及侵害情節,判阿芳賠償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