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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母! 中配碧潭溺殺2幼女 一審遭判16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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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碧潭溺殺2女童案」,35歲的中國籍配偶簡姓女子,為了報復家人狠心殺害自己骨肉,而在法院審理期間,簡姓女子情緒多次崩潰痛哭哽咽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甚至在法庭上嘔吐,但檢方指出,她行為令人髮指,行凶後還傳訊息怒嗆公婆,建請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終,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最後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7月震驚全台的「碧潭溺殺2女童案」,兩名年幼小姐妹還來不及長大,生命就畫下句點,而帶她們走上黃泉路的竟是親生母親,整起案件昨(3)日由台北地院宣判,這名35歲的中國籍配偶簡姓女子,曾經月入超過30萬人民幣,大約是130多萬台幣,2022年因遭合夥人打瞎左眼事業停擺。

隔年7月在丈夫的主導下舉家返台與公婆同住,因為生活作息與教養觀念衝突,婆媳關係日益緊張,進而埋下報復因子,最後害死寶貝女兒,檢方指出他是以「報復」為動機,將怨氣轉向無辜女兒行為令人髮指,而且行凶後還傳訊息嗆公婆,要她們下跪道歉。

儘管自首但不應被視為減刑理由,因此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經了解,審理期間簡姓女子情緒多次崩潰痛哭,甚至在庭上嘔吐、跌落座椅,最後更哽咽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不會再犯錯了。

最終法官認定她犯行明確,但考量自首與精神狀況等情節,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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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1月04日02:37 • 發布於 11月03日14:59 •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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