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中統一發票竟沒兌獎資格太悲劇!不能領「12種原因」必看
嗨中發票竟然無法領獎金超悲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並非「中獎發票」都有兌獎資格。提醒民眾特別注意相關規定辦法,不然空歡喜一場真的太傷心。
中獎發票為何不能領?
台灣統一發票每逢單數月25日開獎,成為民眾生活小確幸時光,但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發票若有「12種狀況」不具中獎或兌獎資格:
1. 發票無金額,或金額為0或負數。
2. 未依規定載明金額、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章。
3. 發票破損不全、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但經開立營利事業證明收執聯與存根聯相符,不在此限。
4. 買受人資訊經塗改。
5. 發票已註明作廢。
6. 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的交易。
7. 依規定按日彙開的發票。
8. 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 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
10. 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稅的交易。
12. 2022年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
台灣統一發票有「12種情況」不能領獎。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不具兌獎資格發票」相關範例
提供「不具兌獎資格發票」實務範例給大家參考:
1. 使用折價券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
2. 購物退貨留有已註記作廢的發票
3. 貼補家用經常性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未辦理稅籍登記,且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
發票兌獎必看相關辦法
此外,營業人無論是否登記稅籍,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中獎發票均不得兌獎。未辦理稅籍登記且尚未遭檢舉或調查者,應及早主動向所屬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漏稅,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處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所持統一發票若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不適用給獎情形,就算中獎也無法領取獎金。提醒民眾對獎時注意相關規定以免空歡喜一場,也歡迎轉發相關資訊給親友們知道,祝大家幸運中獎也能順利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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