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7千萬交保不會串證?北院裁定理由曝光!黃國昌憂醫師家庭難籌錢:盼主席接受「我們定要救出他」
蘇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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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涉京華城案,合議庭週五(9/5)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須接受電子監控。 應曉薇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得交保,並限制住居、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接觸,同時科技監控。 北院而後發出新聞稿指出裁定理由,主要是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114年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於114年8月26日詰問完畢。 「本案與被告2人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其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北檢則是回應,俟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抗告,法界則認為,依照檢方4日在法庭的陳述,應會再提出抗告。 對此,民眾黨感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前主席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待收到正式裁定且完備相關程序後,台灣民眾黨將和柯前主席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 而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則是說,7000萬元這麽大的數字,即便對一個醫師家庭,仍是難以承受的沈重負擔。 黃國昌說,更擔心的是,主席不會願意接受法院要求如此高的交保金額,因為面對這個惡意的政治追殺,如此高的金額毫無道理。特別是歷經了半年多的法庭審理,檢方根本提不出像樣的證據。 「但對我們而言,無論如何,先救出主席最重,希望柯P能點頭接受。」 消息一出,許多小草到黃國昌臉書留言「老師辛苦了⋯可以集資嗎?雖然不多,但我們也希望可以幫忙」;也有網友說、「你的主席位子要還給柯文哲囉」,「你不想要阿北出來吧」引發關注。
台北地院週四(9/4)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延押、具保停押開庭訊問,訊後還押看守所,週五針對兩人是否延押做出裁定。
柯文哲從去年9月5日被羈押至今滿1週年,只有中間曾被交保7日。柯文哲辯護律師2日聲請具保停押,審判長諭知「不是所有證人問完,羈押必要性才會消滅」,被解讀為柯文哲交保現曙光。
柯文哲7千萬交保 不得接觸騷擾恐嚇證人、被告
台北地院裁定,一、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7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捌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⒉接受如本裁定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
二、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捌月,及應遵守下列事項:
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⒉接受如本裁定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
北院裁定理由出爐
一、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本院聽取檢察官、辯護人、被告等人之意見後,並參酌卷內事證,認柯文哲、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斟酌被告2人所涉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裁定被告2人於民國114年1月2日起執行羈押,並先後自同年4月2日、同年6月2日、同年8月2日起分別延長羈押2月,均禁止接見通信在案。
二、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114年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於114年8月26日詰問完畢。
本案與被告2人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其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三、檢察官主張尚有證人待行詰問程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
然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遽認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
考量本案審理迄今,重要證人均已經過交互詰問,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大幅降低。
復審酌其他尚未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要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而認有繼續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另就證人許芷瑜未到案部分,其參與處理財務之情節,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且其經檢察官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即認尚有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性,亦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四、綜觀全案卷證及訴訟進行程度,本院認柯文哲及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之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另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本院另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同時使用如附件所示之科技監控設備,仍屬適當且具必要性之保全方法,是被告2人應接受如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倘被告2人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前揭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或違反本院所命其應遵守之科技監控等事項,得為再執行羈押之事由,且經裁定准予具保後,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附此指明。
檢方:柯文哲羈押中都對證人施壓、攻擊 蔚為司法奇觀
對此,北檢5日回應,俟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抗告。
而檢方在4日的庭上指出,柯文哲去年3月26日曾傳訊息給貼身祕書「橘子」許芷瑜「按照這一種用錢的速度,你那400萬恐怕要存好,不到最後款都不拿出來用,先用李文娟(木可公司負責人)的選舉剩餘款去處理」。
檢察官陳思荔4日出庭時說,柯文哲Excel工作簿檔案上每一筆錢都是對的,當中記載的人名,也都是柯文哲要感謝的對象。例如博弈教父陳盈助捐贈的300萬、悟覺妙天捐的1000萬,都是由「橘子」許芷瑜拉走,許芷瑜就是代為管理錢的帳房、共犯。
此外,檢察官也說,之前就曾在柯文哲辦公室找到撕碎的便條紙,還原後發現紙條正反兩面都有寫「晶華→orange出國」,許女負責為柯保管賄款,至今逃亡,若柯文哲交保會有串證可能。
檢方也認為,柯文哲雖羈押中,仍授權他人透過臉書,以張貼庭訊內容等方式對證人施壓、攻擊,創造出「司法奇觀」,可以想見交保後會更積極妨害司法,司法應守護好最後防線。
律師曝光柯文哲交保是否能維持 七大串證滅證理由是關鍵
律師黃帝穎分析,北院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北檢是否提起抗告值得關注,然而柯文哲在押都能持續網攻干擾證人,交保如何確認證人不被干預?
此外,黃帝穎也直言,柯文哲是否已經沒有高院七大串證滅證問題是維持交保關鍵?前次北院裁定柯文哲交保,遭高院以柯文哲七大串證滅證理由撤銷北院交保裁定,因此本次交保是否已符合高院七大串證滅證理由,是柯文哲交保能否維持的關鍵。
高等法院曾多度撤銷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今年1月1日並指出7項事證,認定柯文哲等4人,有相互勾串、滅證的情況,包括:
1、柯文哲於113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
2、沈慶京掌控之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於113年5月1、8日互傳訊息。
3、柯文哲與沈慶京有如起訴書所載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4、沈慶京於113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
5、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之通話紀錄。
6、柯文哲於112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
7、李文宗113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
民眾黨:謝謝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
對於柯文哲交保,民眾黨感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前主席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待收到正式裁定且完備相關程序後,台灣民眾黨將和柯前主席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
黃國昌:7千萬對醫師家庭很沉重,無論如何救出主席最重要
黃國昌則是在臉書上提到,「歷經了一年莫名其妙的關押,北院終於裁定柯文哲主席得提出7000萬元現金交保,這麽大的數字,即便對一個醫師家庭,仍是難以承受的沈重負擔。我更擔心的是,主席不會願意接受法院要求如此高的交保金額,因為面對這個惡意的政治追殺,如此高的金額毫無道理。特別是歷經了半年多的法庭審理,檢方根本提不出像樣的證據,但對我們而言,無論如何,先救出主席最重要,希望柯P能點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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