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沉迷酒賭怠惰親職 兄妹怒告判決結果「大快人心」
男子阿國(化名)被一對兒女控訴,自他們出生以來,未盡任何扶養責任,甚至因酗酒、賭博及酒駕留下不良紀錄,當年婚後也長年未提供經濟支持。如今父親雖因極重度身心障礙入住長照機構,他們仍不滿父親過往長期怠惰親職、完全未盡義務,且情節重大,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一對兒女指控,在他們國小階段時,父母親就已分居。由母親獨自一人打多份工,努力拉拔他們長大。父親卻沉迷酒精與賭博,不僅鮮少探視,更毫無經濟貢獻。甚至還曾直言,「只要兒子,不要女兒」,凸顯父親對家庭的不負責任態度。
孩子的母親證稱,一對兒女出生後都是她在照顧,阿國沒有幫忙照顧過,因為阿國愛喝酒,又會賭博,且不會拿錢回家幫忙分擔家裡的費用。她跟阿國是在2017年離婚,離婚前就沒有同住。阿國在離婚後偶爾看到孩子,也不會給孩子錢,並說「要兒子、不要女兒」。
法官考量,阿國自2020年起因健康惡化,意識不清、生活無法自理,目前長期安置於某長照機構,且名下無資產,確實有受扶養需求。依《民法》規定,子女作為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理應承擔父親的基本生活照護責任。
法官認,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若受扶養者對扶養義務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法院得免除扶養責任。而阿國確實自子女出生起,就未盡任何扶養義務,導致孩子的母親獨力承擔近20年重擔,此種怠惰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一對兒女對父親阿國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