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濠仲專欄:「政治跟拍」不容輕看
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帕特爾2023年曾出版一書《政府黑幫》,稱是要「揭露深層政府」(為保護既得利益在幕後真正實際控制國家的集團),帕特爾於是在書籍附錄中,列出了50多位現任、前任官員、記者、企業家和政府人員的名字,指控他們是腐敗份子,呼籲必須將之全面清理。
但「深層政府」尚屬界定不明的政治術語,以上50人究竟「犯了什麼罪」,要如何「被清理」,基於黨派的政治定性便又高過實際的法律準則,因此,自然不能在「說你是你就是」下就進行「清理」。但名字既已曝光,多有好事之徒遂根據附錄上的名單按圖索驥,直接找上當事人,有人不勝其擾,不得不舉家搬離現居地,在另覓住所時,還特別請求房仲能給予匿名保護。一位被列在名單中的人士後來透過媒體表達無奈,他說每個人難道不應該安安心心待在家裡,但他實在厭倦了時時刻刻要提防被人盯哨的焦慮感,直到搬家後,心情才感到輕鬆。
那份附錄裡的人物,有些是知名人士,有些則名不見經傳,當發現自己的名字被列在書中,任誰都會感到不安,尤其遭到並非基於法律必要的監視,就心理學角度,它就是在對一個自由人心理的安適感進行掠奪和操縱(使其處在不安狀態)。於今,法律將跟蹤行為視為犯罪道理就在這。
過去無論什麼情況,諸多被跟蹤者的案例已清楚表明,「跟蹤」對一個人的傷害性,在直接碰觸到身體之前就已發生,作為被跟蹤的受害者,也許沒有被毆打、被搶劫,問題是當自己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懷疑有人在監視你,感覺某個人無時無刻都可能侵入你的家庭或工作時,你整個人實已被對方「汙染」了。「跟蹤」的影響往往是心理層面,而且很難一眼認定它造成的傷害(例如清晰可見染血的傷口),加上既不認為有人會天天盯著你,又無法確定後方的車輛不是針對你,在時而懷疑、時而鬆懈下,「跟蹤」縱然不是對一個人產生皮肉之痛,卻會讓人在無法鬆懈警惕下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這也是《政府黑幫》附錄50人名單為人詬病之處,連帕特爾都沒想到居然會衍生有當事人被莫名盯哨的副作用。2025年他在調查局長任命案聽證上,便連忙改口強調附錄名單只是那本書的「詞彙表」,絕對不是「敵人名單」。
如果我們同意任何人都不應該有時時刻刻提防被人盯哨、跟蹤的焦慮感,那麼,回頭看台灣近日一起明顯的「政治跟拍」,就知道它有多讓人驚駭。
去年6月,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聲稱接獲「民眾檢舉」,在臉書發文指時任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的王義川闖紅燈違規左轉。在「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的法規下,王義川或者只得摸摸鼻子把罰單繳清,連帶承受道德譴責。問題是,既是「民眾檢舉」,怎麼又會同時出現王義川當天去桃園青埔銀行辦事的照片?在懷疑被刻意跟縱偷拍下,王義川選擇了報案處理。
案經一年調查,檢察官最後雖以「媒體」拍攝沒有恐嚇、沒有危害安全而不起訴,這份不起訴處分書卻也給出了很多矛盾。很清楚的,那些照片原來根本不是什麼正義之士為檢舉開車違規所拍,因為竟是有四個人受雇凱思國際有限公司,再以媒體記者身分自居,對王義川進行了為期9天的跟蹤拍攝。矛盾就在,一者,怎麼民眾爆料變成是「狗仔跟蹤」?二者,四人自稱記者,問題是聘僱方凱思國際到底是什麼媒體?三者,為何自稱服務於媒體的那四人,會把記者跟拍的「作品」變成「民眾檢舉」,再透過特定立委據此批判政敵?
反跟蹤保護組織(Protection Against Stalking)聯合創始人理查茲曾警告,「諸多跟蹤案例,從每次的單獨行事來看,可能都沒什麼大不了,但正是這種模式,以及這種模式下的整體性,進而才讓被跟蹤者感到毛骨悚然。」意即,一次的跟蹤或許令人生厭,一連串有計畫的跟蹤,就是要讓人心生恐懼。倘若這種假媒體之名,對特定人士進行跟拍,再轉手政客以「民眾檢舉」為由發動批評,是為一種新的、更黑暗的政治操作,則和任何形式的跟蹤(騷)一樣都讓人不安,尤其它不只是為了藉「爆料」去批判某人,還要藉由讓一個人身處被盯哨、跟蹤的壓力下,以致身心不得安穩(哪怕只是去銀行領個錢)。曾有心理學家以「慢動作謀殺」一詞形容「跟踪」行為的過患,從這角度看,刻意為之的「政治跟拍」當然不容輕看。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