噸重鐵片從天而降!男倉庫操作起重機被砸死 雇主父子遭起訴
宜蘭縣某工程行內張姓員工,今年1月於該工程行位於桃園市新屋區的倉庫內操作移動式起重機,吊運重達約1公噸的鐵片不慎滑落,重擊背部釀脊椎與肋骨多處骨折並大量出血身亡。桃園地檢署近日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雇主吳姓父子。
起訴書指出,71歲及43歲吳姓父子為宜蘭某工程行雇主,負責人為71歲吳男,其兒則負責工程行的日常營運管理,吳姓父子依法應注意並採取多項安全措施,以保障勞工安全,包括起重吊掛作業時,須設有防止吊舉物脫落的裝置;運轉起重機具時,應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或人員進入下方的設備或措施;工作場所若有物體飛落之虞,應設置防止設備;以及提供並要求勞工佩戴安全帽等防護具。
然而,吳姓父子均疏於注意,今年1月24日,張男於工程行位於桃園市新屋區新聞路的倉庫內,操作起重機吊運長400公分、寬244.5公分、厚1.4公分,重約1公噸的鐵片時,因該起重機未設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裝置,導致鐵片於吊運過程中滑落,因而擊中張男,經同事發現並送醫急救。
然而張男送醫後因背部遭重物頓擊致肌肉組織損傷、脊椎及肋骨多處骨折致大量出血,經搶救仍宣告死亡,令其家屬相當悲痛,案經張男妻子提告。
檢方認為,吳姓父子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導致同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所規範的死亡職業災害發生,應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論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罪;此外,其疏失直接造成勞工死亡的結果,亦同時觸犯了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
檢方表示,吳姓父子身為雇主,疏於履行職業安全責任,致使憾事發生,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於刑法上的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論處,於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