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六軍團前上尉出租眷地A走千萬 受害商家出庭:請重判
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軍眷服務組前上尉工程官李振育,利用管理眷村土地之便,偽造租任契約、盜刻軍印、詐領租金與工程款達千餘萬元,桃園地院今午首度進行準備程序,包括六軍團代表、受害商家均出庭請求從重量刑,還有人當庭要求還錢,法官諭知候核辦,全案將進入合議庭審理程序。
目前在押的38歲李振育出庭時,對於起訴書所列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偽造公文書、冒用政府機關詐欺取財等罪及附表編號1至14的事實均認罪,但對其中2件犯行爭執,指出他在逃亡海外之前,已返還總共7萬6000元給2家被害廠商。
李振育說明,編號12於2019年10月前向欣昶公司李姓負責人佯稱,六軍團在新北市、桃園市有2件小額採購案,要求先支付履約保證金,對方於是分三次匯入3萬元、2萬6000元及5萬6800元共11萬2800元進李振育郵局和中信銀帳戶,後因時近農曆新年,清潔公司缺錢周轉,他因此匯還2萬元。
另起爭執附件為編號13,李某同樣以六軍團在新北市、桃園市有2件小額工程採購案,向渼格金屬公司要求吳姓負責人先支付履約保證金,吳先後匯款5萬6000元及7萬8000元至李某郵局帳戶,後來因故主動以LINE約渼格的吳男、李女在六軍團外停車場當面返還現金5萬6000元。但吳男當庭否認有還錢,表示時間久遠不復記憶,將查明再具狀。
公設辯護人羅丹翎主張,被告李振育就各次犯罪事實皆坦承,請考量他始終坦承犯行,又所涉次數較多,不法所得合計金額高達1000萬,其實按各次不法所得來看,其實不算多,請法官考量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予以從輕量刑。
但出庭包括六軍團代理人、渼格金屬、欣昶環保公司、聯鍚實業、仟溢環保、京讚營造、馳特公司、吳凱元等受害單位和商家,對於法官量刑,均請求從重量刑,或依法判決,法官鄭朝光表示,下次開庭將由合議庭進行審理程序,當庭諭知候核辦。
李振育自2017年10月起,直到東窗事發的2020年2月止,冒名出租眷地14筆,以及偽造小額工程案16件,總共訛詐1003萬8801元;2020年因本案遭督察室約談後,立刻於同年3月8日出境至菲律賓,今年3月25日遭遣返回台。
受害商家開庭前,於庭外罵聲不斷,互相研究各自遭詐過程與被騙金額,同時痛批軍方將此事推得一乾二淨,表示全都是李振育個人的行為與軍方無關,同時逕行毀約,清空地上物,但對受害商家來說,白紙黑字、文件上蓋有軍團的關防,軍方就該負起責任,而不是讓受害者繼續負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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