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川提告黃國昌、狗仔,黃國昌嗆沒輸過「他們只是要看我D槽」!王義川:台灣多少人被跟拍要釐清
蘇芳禾
圖片 蘇芳禾 提供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爆指揮狗仔集團跟拍政敵,被跟拍的受害者之一、民進黨立委王義川週五(10/3)向黃國昌、謝幸恩以及跟拍他的狗仔提出刑事告訴。 告發內容包括《個資法》、妨礙秘密罪、《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國安法》,並檢附相關事證,請台北地檢署啟動相關偵辦程序。 對此,黃國昌則是在臉書貼出綠營政治人物告他妨礙名譽,最後全敗的表格,反嗆面對綠營的濫訴,他從沒有怕過,更沒有輸過,「提告只是想要北檢來搜索取得我的D槽」。 至於被指為黃國昌「狗仔頭頭」的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則被翻出過去多次被告,法官的判決中,重批「連查閱判決書裡提到的案件事實及法律關係是在指誰,都搞不清楚」、「斷章取義、指鹿為馬」。 在司法戰部分,《中央社》2日對已辭職的記者謝幸恩提出背信罪告訴,青年監督聯盟也在同日告發謝幸恩涉嫌妨害秘密、非法蒐集個資罪,凱斯國際負責人李麗娟則涉嫌《國安法》為敵對勢力發起組織等罪。 由於案涉國家安全,台北地檢署受理告發後,已將相關2案都分由重大刑案、國安專組檢察官偵辦,王義川10/3接續提告的第3案也將一併偵辦。
黃國昌的「狗仔門」事件起因於民進黨立委王義川遭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爆料2度交通違規,王義川懷疑遭跟拍,因此向警方報案。在今年8月份收到檢方不起訴處分書後,發現狗仔其中一人和黃國昌助理同名。
爾後《鏡報》報導黃國昌涉找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等人組織狗仔集團,與菱傳媒、民報等媒體合作,將狗仔拍到的政敵素材,透過媒體或藍營政治人物爆料等各種方式露出。被偷拍的對象大多為綠營政治人物,包括王義川、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前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等人。
王義川提告黃國昌、謝幸恩和狗仔 妨礙秘密等罪
王義川上午偕律師陳君瑋赴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受訪表示,他以當事人的身份提出刑事告發狀給台北地檢署,這次告發的對象包括黃國昌、李麗娟、謝幸恩,以及在他不起訴處分書裡頭的四位狗仔,總共7人。
他說明,告發內容包括個資法、妨礙秘密罪、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國安法,並檢附相關事證,請台北地檢署啟動相關偵辦程序。
對於黃國昌嗆自己被綠營濫訴從沒輸過,提告應該只是骯髒手段的起手式,想透過北檢來搜索取得他的D槽,進行政治偵防順便查誰吹哨,應該才是真正的目的。
王義川則指出,尊重北檢的調查方式;至於黃國昌,過去在相關的紀錄裡頭,打官司好像也沒贏過。
▲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3日提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王義川threads
王義川律師陳君瑋補充,黃國昌臉書貼的都是綠營人士提告他「妨礙名譽」,不過提告分兩部分:第一、王義川是直接被害人,適用的條文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妨礙秘密罪跟《個資法》;
第二、本案恐有港資介入,該組織涉及跟拍執政黨許多高層人士,涉及《國安法》第2條、第7條,最重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針對這部分提起告發。告發就是由檢舉人提出相關資料跟控訴,敦請台北地檢署調查凱思國際資金的情形。
陳君瑋說,要去跟拍人,前提是已經有設定不法,媒體進行跟拍、跟監,在法律上才能合理,但是還沒任何明確的事證時, 全面性、無差別性、不分黨派、不分人士,進行政治跟拍,這很明顯已觸法。
陳君瑋指出,在之前的不起訴處書裡面,已經很非常明確的指稱「凱思國際」指揮4名狗仔來進行跟監,這件事情已經有卷證在案,只是因為當時使用「恐嚇危害安全罪」,今天由直接被害人王義川出面把正確的法條再次提起告訴,希望北檢能夠調查。
王義川也補充,他被跟拍時還未擔任公職,台灣有多少人被這樣跟拍,跟拍內容與狗仔的關係,這些都要進一步釐清。
黃國昌:王義川已經告過一次被打臉
對此,黃國昌3日受訪回嗆,王義川在公開道路闖紅燈也是客觀事實,他之前告過一次已經被打臉,現在還要再被認證一次,就隨他吧。
至於《鏡報》3日再爆料,黃國昌的狗仔集團之前之所以偷拍陳時中,原來黃國昌是透過一名長期贊助紙風車的友好企業主輾轉得知陳時中有這場餐敘,再派狗仔去拍,事後讓企業主非常不滿。
狗仔拍到照片後,由謝幸恩寫好稿件,交給《菱傳媒》社長陳申青希望刊登,但陳申青壓了1個月沒有處理。因此,謝幸恩再透過另一名媒體人,但似乎都沒有正面回應,最後媒體人便將稿件和照片轉交給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徐拿到資料後,連查證也沒有,不到半小時就立刻PO上臉書。
對此,黃國昌回,該媒體邏輯錯亂,東拼西湊,丟的臉還不夠嗎?
律師:黃國昌引用北檢不起訴書 又要咆哮嗆北檢
對此,律師黃帝穎則質疑,黃國昌引用了3份北檢不起訴書,宣稱他從沒輸過,展現自己對司法公正的信心,但同樣是針對北檢,黃國昌對柯文哲案又各種咆哮怒嗆北檢。
黃帝穎酸,「同一個北檢,對黃國昌公正,對柯文哲不公正,黃國昌顯然雙標。」
黃帝穎曾經代理民進黨在一場民事判決中打敗柯文哲和黃國昌,此案為柯文哲和民眾黨(代理人黃國昌)不滿綠營稱柯文哲致電綠營醫界大老,盼民進黨支持黃珊珊當立法院長,向民進黨提告,結果被自己傳喚的證人打臉,最後敗訴。案號為台北地院113年訴字787號民事判決。
謝幸恩涉多起報導訴訟 法官罕見千字文痛批「連對象都搞不清」
《鏡報》另報導,黃國昌日前公開稱讚《中央社》前記者謝幸恩是「非常優秀的調查記者」,甚至表示看到謝的辭職聲明「非常感動,這才是一個記者應該要有的樣子」,不過,查閱謝幸恩過去多起因報導涉訟案件卻有不同的結果。
其中一份士林地院的判決內容中,法官罕見以千字文重話痛批謝幸恩報導內容「斷章取義、指鹿為馬」,「連查閱判決書裡提到的案件事實及法律關係是在指誰,都搞不清楚!」「損及大部分兢兢業業精進於己志之媒體工作者,所戮力爭取與追求之新聞自由之價值!」
判決指出,謝女在查閱判決書時根本沒有仔細研讀案件事實、認真研究法律關係,連事件兩造所指訴之對象為公司或個人,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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