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投票懶人包!檢查「這3樣」帶了嗎?
[NOWnews今日新聞] 全台大罷免將在7月26日正式登場,罷免案包括24位國民黨立委,以及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投票日就在今天,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截止。《NOWNEWS今日新聞》也整理出一份懶人包,提醒民眾投票當天應該攜帶什麼物品,並要注意什麼事情不能做,以免觸法受罰。
投票當天「必帶三寶」
參與罷免投票時,切記要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身分證為唯一可接受的證件,不得以健保卡、駕照或護照等替代,若未攜帶身分證,將無法投票;若是忘記帶印章,則可改以親筆簽名或蓋指印的方式完成程序。至於未帶投票通知單亦不影響投票,但會延長現場查驗時間,建議事先記下選舉人名冊號次。
有效票怎麼算?不小心蓋歪了還算嗎?
罷免選票上印有「同意」與「不同意」欄位,選民須使用投票所提供的圈選章,在其中一格內蓋印,不得塗改、簽名、蓋私章或蓋指印,否則票張將列為無效;不過,若蓋印略為出格或出現疊印痕跡,只要仍可辨識選擇意向,將視為有效票。
千萬別做這些事,「7點嚴禁事項」務必注意!
中選會提醒,請民眾務必注意以下「7點嚴禁事項」,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一、禁止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違者若為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上述以外之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二、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三、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禁止將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罷免票,違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五、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選罷免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六、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七、罷免票以「蓋私章」及「按指印」方式圈選無效,應使用選舉委員會所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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