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拚免入獄今第6度調解庭 未出庭已和解26名被害人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一審認定受害人達35人,將他判刑8月徒刑,黃不服上訴,台北地檢署查出另有12名少女受害、共586部性影像片,將黃追加起訴併由高院審理,被害人多達47人;高等法院今召開第6度召開調解庭,黃子佼未出庭,黃的律師團又與5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加上之前5度調解庭和21名被害人達成調解,目前已和26名被害人和解,並已支付和解金。
法界分析,由於尚有近半被害人未和黃子佼達成和解,近期還會安排時間調解,若高院審理時,和解進度沒有大幅進展,黃很難獲判6月徒刑以下而得以易科罰金,黃恐將面臨坐牢命運。
高院5月26日第5度傳訊3位女被害人召開調解庭,均達成和解,已和2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黃子佼未出庭,授權由律師全權代為處理和解事宜。針對傳出黃子佼和妻子孟耿如離婚一事,律師受訪指出未獲授權回答私事,不便表示意見。
據了解,黃子佼方面積極與被害人進行調解後,獲得成果,經回報高等法院,今展開第2輪的調解工作,高院上午10時30分第6度召開調解庭,傳訊5名被害人出庭,但黃子佼仍未現身,授權律師團處理調解事宜,上午11時20分與5人全部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庭後,被害人和家屬由法院的秘密通道離開。
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購買、下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片,被北檢起訴。
北院認定,黃購買、持有達2259部兒少性影像片,被害兒童達35人之多,最小者僅10歲、最大者17歲,且黃無悔意,將他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不得易罰金。檢方和黃不服,均上訴高院。
高等法院3月首度開庭,黃承認部份兒少性剝削犯行,但辯稱下載時不知道被害人有未成年人,未侵害個資,黃並請求法官協助他和被害人進行調解。庭後,黃2度鞠躬道歉後搭車離去。5月中,高院再度傳黃子佼出庭,庭後,黃再度90度鞠躬道歉後離去。
另外,台北地檢署查出另有12名少女受害、共586部性影像片,將黃追加起訴,併由高院審理,總計已有47位被害人。高院認為,黃子佼有逃亡之虞,緊急傳喚黃子佼到庭,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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