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未打方向燈!他見罰單4照片太模糊去申訴 結局超傻眼
「這次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有位機車騎士抱怨,他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遭民眾檢舉「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但罰單上的4張照片都十分模糊,且間隔時間太長,只好提出申訴,事後他收到撤銷罰單的公文,內容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讓他相當傻眼。
這位機車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以往他收到罰單,便會迅速繳錢,是因為覺得「違規就是違規」,但在最近他再次收到罰單,開單原因是「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挨罰1200元,卻讓他忍不住直呼「實在是有點離譜了!」
機車騎士說到,他觀察4張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被拍攝到的照片,其實都相當模糊,時間也只間隔3、4秒,但我認知的照片時間應該是間隔1秒才對,因此他立即就跑去申訴。
然而,機車騎士收到撤銷免罰的公文,上面卻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爰本處同意撤銷免罰結案……倘再發生類似本案情形,本處將依規定辦理」,使他無奈道,「檢舉人送什麼影片檢舉你都開單?」、「違規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都認知模糊了,那是不是以後不同違規,都可以從寬認定,1次為限?」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種照片糊成那樣都能檢舉開單也是蠻扯」、「烏龍罰單很常有,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應該對檢舉者跟製單人要有懲罰制度才對」、「換言之我們可以申訴製單的承辦人員嗎?應該給點教訓,不然他們都隨便搞」、「我也被檢舉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重點是檢舉的照片左轉方向燈還亮著」、「看原影片就知道啦,照片是員警截給你的」、「先開單告發再說,申訴是花你的時間、你的錢,我又不會痛」、「最近也收到一張罰單,狀況類似,也是檢舉達人搞的,真是累還要跑一趟監理站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