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神隱母離家…澎湖兄姐照顧弟妹共13人擠4坪陋室 衛福部說話了
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近期發生重大兒少棄養事件,一對育有13名子女夫妻,母親離家出走、父親長年對兒女不聞不問,甫成年兄姐被迫外出打工,照顧其餘8名未成年弟妹,全數擠在4坪大環境惡劣隔間。澎湖縣社會處稱此案未達強制緊急安置保護程度。對此,衛福部保護司指出,按「兒少權法」,任何人不得遺棄兒少,此類案件應視為兒少保護案件,由社工考量兒少最佳利益安置。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郭彩榕說,雖尚未掌握本案案情,不過依「兒少權益與福利保障法」第49條第1項「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第一款即為「遺棄」,兒少遭遺棄案件應依兒少保護案件通報流程,由地方政府社會局處介入處理,包括進行安置、提供後續保護措施,可使用的安置資源包括安置於其他親屬、寄養家庭或安置機構。
由於此案是由成年兄姐照顧弟妹,但兒少生活條件惡劣,外界關注,此安排是否合適?澎湖縣議員許育愷批評,縣政府未啟動緊急安置,對案件處置怠惰;澎湖縣社會處長周柏雅則說,本案特殊且複雜,已要求針對個案舉辦專家研討會,但未達強制緊急安置保護程度。郭彩榕則說,針對遭遺棄兒少保護個案,應由社工審視案家情況,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協助孩童安排安置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