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變憾事!保全誤觸前進桿害8旬嬤亡 法院判賠225萬
彰化一名在醫院任職的保全,去年上班期間看到80多歲老婦停放電動輔助車,原本出於好意上前協助,卻不慎誤觸前進桿,導致車輛暴衝,老婦摔倒重傷不治。事後,老婦的6名女兒提出民事訴訟,向保全公司、醫院及該名保全求償。彰化地院近日判決三方均須負責,應連帶賠償225萬59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全案,陳姓保全在2024年4月17日上午,看到89歲的張姓老婦人騎乘電動輔助車,眼見老婦移動不方便,便主動上前協助停放,未料在調整方向時,陳男誤觸電輔車前進桿,讓車輛突然暴衝,張婦重摔倒地,造成顱骨骨折與硬腦膜下出血,送醫急救10天後,仍因中樞神經衰竭身亡。
事後,張婦的6名女兒向保全公司、醫院及陳男提告,主張保全在執勤中發生過失,雇主與醫院也應負連帶責任,並要求連帶賠償,每位子女各150萬元慰撫金,以及15萬5900元喪葬費。
保全公司主張,陳男原意是熱心協助,若對此高度究責,恐形成冷漠以對的「寒蟬效應」。醫院則表示,醫院與保全公司簽訂「保全警衛服務契約書」,相關人事規範皆由保全公司處理,且醫院與陳男並無僱用關係,強調陳男協助張婦純屬個人行為,醫院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由於陳男未出庭,彰化地院審酌認為,醫院確實規範保全需協助身障者停放車輛,且擁有面試與要求撤換人員等權限,認定醫院、保全公司與陳男3方,都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最終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陳男是過失而非故意,判決三方各給6名子女35萬元撫慰金,以及喪葬費15萬5900元,合計225萬5900元。全案可上訴。 (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