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搭客運沒繫安全帶 司機遇塞車急煞她斷兩根肋骨挨告
施姓客運司機下國道交流道時因碰到塞車急煞,導致車上蔡黃姓女乘客胸部撞擊前方座椅背板,造成蔡黃姓婦人兩根肋骨斷裂,她事後告施男傷害,法官認為施男突然煞車導致蔡黃姓婦人受傷,應負過失責任,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3年5月11日傍晚6點多,施男駕駛國道客運巴士行經國道1號九如交流道,因前方塞車,施男突然猛踩一下煞車,蔡黃姓婦人因未繫安全帶,施男煞車時她整個人撞向前方座椅背板。
婦人下車時質問施男「做什麼緊急煞車,我撞一下很痛欸」,事後她跑到醫院檢查,發現自己肋骨斷了2根,於是向施姓司機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男辯稱,他只是踩煞車踩得比較急,是蔡黃婦人沒有依規定繫安全帶,才造成自己受傷,不能怪他。
法官檢視車內行車記錄器,發現施男急煞時,車內確實傳來多次婦人喊叫的「唉呦」聲響,且車內影像也顯示蔡黃婦人於煞停過程中,雖試圖以雙手撐住座椅扶手,仍因衝擊力道過強,彈離座位,碰撞前座椅背,後緩緩起身復座。
法官認定,且施男是跟前車極迫近時才緊急踩煞車,客觀上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因此認定施男仍有責任,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