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王秉亮認誤判酌情權故濫發免針紙 官:被告判斷能力良好
62歲西醫王秉亮被指在新冠疫情期間濫發「免針紙」,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再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法庭原本排期在今日判刑,法官郭偉健開庭時,首先處理被告就其中一項求情理由作供的程序。被告親筆撰寫信件,承認沒能力判斷簽發「免針紙」的酌情權,因而做錯決定,他深感悔意,希望法庭從輕發落。他聲稱,2022年4至6月,大部分求診病人都要求他簽發「免針紙」,其他病人看到診所「排大隊」時,都轉到其他診所求醫,加上他「耳仔軟」、同情心重,容易接受他人要求。
信中又指,被告審訊期間長時間承受壓力及失眠,認知能力及記憶力大幅衰退,對案發時的情況記憶模糊,未能清晰作出合理口供,所以未有出庭自辯。
法官指被告判斷力良好 清楚流行病學原則
法官質疑被告因貪錢犯案,指案發期間的其中一天,到被告診所要求簽發「免針紙」的求診者,全部都屬新症,質疑被告沒小心處理;又反指被告判斷能力良好,執業年資長,曾專門研究流行病學,成績優異,清楚流行病學原則,即接種疫苗會影響流行病傳播。
法官表示,醫務委員會的專業守則,要求醫生簽發證明書時,要確保毋庸置疑的真實性,不能加入未經適當步驟核實的內容,因此核實是醫生基本責任及執業原則,質疑被告為何因「耳仔軟」而簽發「免針紙」。
律師:被告認忘記守則 疏忽查閱指引內容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提供專業支援一段時間後,夾雜個人感受,舉例指曾有孕婦求診時詢問意見,擔心接種疫苗後會出現敏感反應,形容在「有血有肉」的病人面前,被告可能忘記白紙黑字的守則,以致未能恪守金科玉律,有如天主教徒都有機會忘記十誡。
律師又指出,若衛生署疫苗接種計劃的臨時指引首頁,有強調未跟隨指引簽發「免針紙」,須承擔法律責任,則不會發生今次悲劇;承認被告疏忽查閱指引內容,但收到政府紅色警告後,已沒再簽發免針紙,反映他並非一早詳細計劃違反誠信,只是剎那間的過失。
押後判刑 待雙方再陳詞
法官在庭上指,原本預期被告今日會口頭作供,因此未有準備判決,亦需時考慮相關案例,並讓雙方再陳詞,將案件押後到下月1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
案發在2022年2至6月,當時政府正實施「疫苗通行證」政策,要求進入指定場所的市民,必須要接種新冠疫苗。案情指,王秉亮當時在柴灣一個屋邨的診所,簽發逾6600張「免針紙」,原因包括過敏、心血管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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