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興建築」涉3死工傷 5簽署人僅1人通過 獲屋宇署續牌
近年涉及3宗致命工業意外、被屋宇署以14項控罪紀律處分的「協興建築」,據報其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上月獲准續期3年,但4名獲授權簽署人遭除名。屋宇署向東網確認,承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曾安排協興獲授權簽署人面試,但首4位出席的簽署人未獲通過,第5位則通過面試,委員會認為有至少1人勝任代表協興行事,故建議批准續期。屋宇署考慮委員會意見後,在上月接納協興的續期申請。
協興建築2020及2022年共涉3宗致命工傷,被裁定違反職安健條例罰款35.7萬港元;屋宇署今年5月再以14項控罪處以108.8萬港元罰款。而該公司的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原定2023年8月19日屆滿,並向屋宇署申請續期,最新顯示註冊屆滿期為明年8月19日,即該公司已獲續期,而續期後協興的獲授權簽署人由10名減至7名。
屋宇署表示,早前按既定機制將協興續期申請轉介予註冊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而委員會已分別面見代表協興的獲授權簽署人和技術董事,包括先行面見負責發生工地意外工程的獲授權簽署人,並因應他們的面試表現以決定是否向屋宇署建議續期。
不過,協興首4位出席面試的獲授權簽署人未能令委員會信納他們在地盤監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能勝任及代表協興就《建築物條例》行事;第5位獲授權簽署人和首位技術董事則通過面試。由於委員會信服有至少1位獲授權簽署人及至少1位技術董事在專業方面勝任並適宜代表協興行事,委員會遂向屋宇署建議續期。
署方因應註冊委員會的意見,於上月接納協興的續期申請,亦於同月將該4位被認為不再適任的獲授權簽署人除名。
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向傳媒指,協興與2023年精進建築工程續牌情況類似,但指行內缺獲授權簽署人,70%公司僅得1人合資格,如無相關簽署人,公司便需停運,屬嚴重懲罰。香港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則說,一次除名4人屬罕見,對協興運作影響重大,需重新招聘或培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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