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條例草案》 當局擬9月下旬恢復二讀
立法會《簡樸房條例草案》委員會召開額外會議,討論先前會議的跟進事項。對於當局指相關單位不再用作「簡樸房」時,會恢復行使《建築物條例》,有議員認為,若業主收回單位自用時發現單位不合規「都幾大件事」,擔心會有業主因此卻步。當局指,屋宇署執法按風險為本,會讓業主多注意。另外,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表示,當局初步打算9月下旬恢復二讀辯論。
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指出,部分「簡樸房」規定較現行《建築物條例》寬鬆。對於當局指相關單位不再用作「簡樸房」時,會恢復行使《建築物條例》,他認為若業主收回單位自用時發現單位不合規,要還原單位「都幾大件事」,擔心會有業主因此卻步。房屋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王明慧表示,屋宇署執法按風險為本,例如審視相關不合規構築物是否有迫切、即時危險,會讓業主多注意。
當局要求分間單位內現存工程,只能由知名專業人員根據「實際情況」,評估該單位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所訂標準。議員鄭泳舜關注,現實中很多「實際情況」,劏房業主或擔心日後要檢查大量事項。期望政府訂立明確標準。他又說,部分劏房難以尋找安裝電錶的位置,期望當局和電力公司商量如何執行。
王明慧表示,會在指引給予更多細節及例子讓相關專業人士參考。就安裝水電錶,她說即使日後未能在房間單位內安裝電錶,相信在原單位內亦能尋找位置。她又指當局曾與電力公司溝通,現時可以安裝「電子錶」,不一定要放在單位內,因此認為能找到合適位置。
議員林振昇關注,電力公司及水務署日後是否有足夠人手、時間安裝數萬個獨立水電錶,擔心若太遲安裝會影響相關單位認證的時間。他又指曾與工會了解,指出部分房間單位可能要佔用公眾地方才能安裝水電錶,關注日後當局如何協調相關個案。
王明慧表示,當局提供「相當長」的適應期,認為時間充足,政府亦有與電力公司及水務署溝通。至於在公眾地方安裝電錶,她說要視乎大廈公契及其他業主的看法,現時能給予確實答案。但她相信若業主重新整修單位,尋找地方裝水電錶「應該都唔會好難」。
就賦權當局終止「簡樸房」租賃,議員林筱魯認為,現時當局提供的保障不完整,又質疑實質法理基礎及考慮點。王明慧表示,2022年當局已有分間單位租賃規管,通過法例強制加入「2加2」等保障條款。她強調失去認證的單位,代表單位不合乎最低標準、不安全,賦權當局終止「簡樸房」租約,一方面讓租戶不需因「2加2」保障而留在該單位;亦保障業主避免「租客堅持唔走」,導致「違法出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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