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瞞債呃遮仔會5.7萬元 辯方稱有悔意 官押後至9.9判刑
入職27年的男警涉嫌在2019年7月,隱瞞逾50萬港元欠款,詐騙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5.7萬港元,遭廉政公署起訴一項欺詐罪。男警不認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原定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力陳男警有悔意,裁判官王證瑜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至9月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47歲男被告馬偉昌,控罪書上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期間,訛稱在私人貸款申請書所載的內容及資料均為完整及正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警察儲蓄互助社職員向被告批出一筆57,060港元的貸款。承認事實指,被告於1996年10月起任職警員,翌年成為互助社社員。2019年7月3日,被告向互助社申請該貸款時,在大眾財務、亞洲聯合財務、好好景財務、銀堡及海德國際財務均尚有未償還的債項,合共524,006港元。
辯方今日求情時指,被告現時靠積蓄維生,已沒債台高築的問題。被告因本案賠上事業、婚姻,亦失去住宿。由於被告已在2023年辭職,重犯機會低,可算是零。裁判官關注被告案發時欠債50多萬港元的原因,認為報告所提及的因由,包括結婚借錢、兒子葬禮及家庭開支,一般來說不會令人欠債50多萬港元。另外,裁判官指,被告一方面在求情信指自己深感後悔,另一方面在背景報告中堅稱自己無心之失。
辯方澄清,被告當時因「債冚債」,衍生利息;並解釋背景報告內容或屬溝通錯誤。辯方說,案發距今6年,涉案款項已還清,互助社沒有損失,希望法庭判非即時監禁,並讓被告保釋。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決定先索取社服令報告才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WKCC 524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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