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與同學過從甚密 掌摑女兒及扯其頭髮 母親判12個月感化
33歲的母親疑因不滿現年14歲的女兒與同學過從甚密,於前年在家中掌摑女兒及扯她的頭髮其後被捕。該名母親於早前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今(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判官施祖堯判處12個月感化。據案情透露,事主於前年底向社工透露曾與母親的男友有性關係,事件報案處理,事主於錄影會面再披露母親男友因不滿她與同學過從甚密而爭執,母親其後突然扯她的頭髮,又連番掌摑她。據悉,被告的男友早前亦已被捕。
33歲任職售貨員的女被告以 L.S.Y.作代號,她被控於2023年11月5日,在香港新界大埔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人士,而對一名12歲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賣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被告今以嬰兒揹帶,在胸前抱著19個月大的兒子應訊。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報告內容頗正面,被告是基於年少時的經歷,以錯誤方法關心女兒,加上被告初犯及生活規律等因素,希望法庭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在18歲誕下女兒,前夫有婚外情後離開家庭,被告向感化官稱不想女兒重蹈自身覆轍,而較緊張女兒跟異性的交往。裁判官指明白被告緊張女兒,但現今社會及法律不容體罰,被告須學習保持冷靜。官續指,雖然感化官不建議判處感化令,但考慮到被告現時打兩份工,又要照顧19個月的幼子,認為社會服務令和罰款均不適合,遂判處12個月感化令,讓感化官跟進被告個案,給予被告與兒女相處的建議。
案情指女被告與前夫在2013年結婚,2人於2019年分居,X為被告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被告其後認識現任男友,並與他、X與X的胞弟同往於大埔一單位,被告男友自稱為X的繼父。2023年12月,X在學校社工詢問下透露與被告男友有性關係,事件報案處理。X其後在錄影會面進一步稱,2023年11月,被告男友在家中與她對質,指她跟一名同學過從甚密,其間被告步出睡房扯她的頭髮,又連番掌摑她,使她承受不必要痛楚。被告最終在2024年1月被捕,在警誡下保持沉默。
案件編號係STCC 21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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