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表示 : “NewJeans除了回ADOR沒別的方法!參加香港演出是重大失誤”
單方面宣布解除專屬合約的「NewJeans」,因被HYBE旗下「ADOR」提起訴訟,且遭法院頒布禁止其獨立活動的臨時處分,陷入困境。
在此情況下,代言律師宋慧美(音譯)透過YouTube影片主張「除了回歸ADOR別無他法」。宋律師是法律事務所Opes的代表律師。Opes是NewJeans粉絲團「Teem Bunnies」為對抗惡意留言而委任的法律事務所之一。
宋律師表示:「現階段法院認為NewJeans不能在排除ADOR的情況下繼續活動。專屬合約具有獨占經營的意義。法院在判斷臨時處分時,重點在於是否存在解除合約的正當理由。法院認為NewJeans有歸責事由(應負責的原因)。」
宋律師繼續表示:「我個人認為,NewJeans違反獨立活動合約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其他藝人在臨時處分決定公布之前,也都是禁止活動的。我認為法院很可能判斷”獨立活動是不正確的”。提出臨時處分申請時,藝人無法活動關係到他們的生命(事業)。法院會盡量避免禁止活動。ADOR方面詳細說明了NewJeans若回歸時的活動計劃。法院認為,回到ADOR後並非無法活動。」
法院裁定禁止「NewJeans」進行獨自活動,並嚴厲追加命令:「每違反一次,需向企劃公司支付10億韓元賠償金」。法院對3月在香港演出的行為表示嚴重關切,指出:「本案臨時處分決定後,NewJeans以新團名NJZ參加演出並發表新曲,違反了臨時處分中規定的義務。因此,為強制履行該義務,有必要對債務人實施間接強制。」
宋律師表示:「每人10億韓元的違約金屬於間接強制條款。這是法院不太喜歡做出的決定,但考慮到NewJeans極可能不遵守判決,法院認為有必要加重制裁,這種決定相當罕見且金額也不尋常。法院通過臨時處分確認NewJeans的錯誤,這使得推翻此決定相當困難。目前除了回歸ADOR外別無他法。作為律師,我以支持NewJeans成功的立場,對法院迄今為止的決定提出看法,並強調為了NewJeans的光明未來,現階段需進行全面檢討。」
去年11月,NewJeans單方面宣布解除與HYBE旗下ADOR的專屬合約,並開始獨立活動。ADOR隨即提起訴訟並申請臨時處分,法院接受了ADOR的申請。NewJeans成員提出異議,但被駁回,成員們隨後提出抗告,高等法院維持地方法院判決。這使得禁止獨自活動的臨時處分將持續有效,直到本案一審判決作出為止。現在不回歸ADOR,持續活動變得極為困難。
韓網友們紛紛表示 :
▼「所以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成功」
▼「回去唱歌吧」
▼「革命需要忍耐,大家加油」
▼「加害者們別回來了」
▼「回去應該很難,但如果回去也好,真令人遺憾…」
▼「必須使用同一棟建築的偶像到底有什麼罪呢… 感覺好尷尬」
▼「為什麼要捲入閔熙珍和HYBE的爭執呢…」
▼「明明在偶像產業是最容易替代的部件,到底是相信了什麼才這麼做?」
▼「要恢復以前的形象應該很難。為了減少天文數字般的損害賠償,也得儘快振作起來跟ADOR對話…」
▼「如果回來的話,要正式道歉打擊整個K-POP的事情再回來」
▼「看其他提起訴訟的偶像們,都是在完成最後行程的同時奮戰,原因是合同,但NewJeans給我們的感覺就是你們一開始就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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