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詐騙佣金花紅 保險公司三前職員判囚最高41月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3名不同職級的下線代理,涉嫌訛稱多份投保申請由最低職級的下線代理經手處理,串謀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及花紅等逾百萬港元。4人其後分別被落案起訴,其中一名最低職級的下線代理早前已承認控罪,被判囚10個月,餘下3人中有1人於開審前認罪,另外2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今日(8月1日)於區院被判囚20至41個月。法官嚴舜儀指3人違反代理人對保險公司的誠信,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為案中主腦,必然一早知悉保單資料不實,角色缺一不可,故判囚41個月,餘下1人則因曾協助舉證,獲判囚20個月。
認罪被告為余尚偉(現年40歲,下同),受審後定罪的被告為黃鳳儀(66歲)及許藝馨(62歲)。3人於案發時任職富通保險有限公司,余的上線營業經理是黃,黃的上線區域經理是許。同案下屬周靜文早前認罪,判囚10個月。4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至9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富通,不誠實地訛稱32份由周靜文任經手代理人的保單確實由相關保單持有人申請投保,致使富通批出該等保單並發放相關薪金、佣金及花紅。
法官表示,3名被告串謀利用富通審核保單的漏洞,用他人身份證製作假保單,再以下屬的名義提交保單申請,取得最大利益後不再續保,待下屬離職後了結事件。法官稱整個串謀歷時兩個半月,3人違反代理人對保險公司的誠信,詐騙富通逾140萬港元佣金及花紅長金等,而涉事保單總額更達256萬港元,幾乎是許藝馨全年目標業績的兩倍。法官指不認罪的黃鳳儀及許藝馨為案中主腦,肯定知悉投保人資料虛假,2人亦取得最大利益,故判囚41個月。余尚偉則於審訊前認罪,無證據顯示他是主謀,他亦提供WhatsApp群組資料有助舉證,故判囚2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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