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輪姦判囚6年3個月 事主嚴重抑鬱焦慮 官斥行為令人髮指
兩名消防員涉於2021年中,相約一名當時26歲的女友人到酒店房間飲酒,期間兩人被指趁女方喝醉時,分別強姦她。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其中一名被告被裁定罪成,另一人則脫罪。罪成的被告今(22日)於高院被判囚6年3個月。法官譚耀豪指被告為滿足一時性慾,案發時鬼迷心竅侵犯女事主,罔顧她的感受,行為令人髮指,但最終工作抱負均毀於一旦。法官指考慮到事主至今仍然有嚴重抑鬱焦慮,故被告須接受嚴厲的判刑。
兩名男被告依次是李浩田(31歲)及陳卓軒(29歲),案發時均任職消防員。他們同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978號房強姦X。經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首被告李浩田強姦罪脫,另大比數裁定次被告陳卓軒強姦罪成。辯方替陳求情指,他為家中經濟支柱,並一直想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消防隊目,表現出色上進。律師指被告亦曾確診癌症,抗癌期間仍努力完成學業,而交往11年的女友亦不離不棄,無論如何也會一起面對。辯方指案發時被告沒有侮辱事主,但被告最終犯案,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望法官可輕判。
法官表示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有大好前途,惟案發時鬼迷心竅,藉事主醉酒毫無反抗能力下,乘虛而入侵犯她,且沒有使用安全套,帶來風險會懷孕或感染性病。法官引述事主創傷報告指,她至今仍然有嚴重抑鬱焦慮,有顯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多方面功能領域受嚴重影響,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指案中有加刑因素,並以監禁5年作量刑起點,經加刑及考慮被告背晾再給予酌量減刑後,最終判囚6年3個月。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X在事件中遭兩名被告輪流強姦,李浩田更強迫X口交及在她的臉上射精,兩人均沒有使用避孕套。翌日凌晨,陳卓軒協助X穿回衣服及用毛巾抹臉,其後陪同X搭的士離開。兩名被告在審訊中均有出庭自辯。李浩田稱,目睹陳跟X性交並想加入,在問准X後,X邊跟次被告性交,邊幫他口交。陳卓軒則指,X當晚曾經給他性暗示,性交期間,X發出好誘人的呻吟聲,並不時作出配合。他指X不曾說「唔好」,或做出任何動作表示拒絕。
案件編號:HCCC 230/2024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