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接班人陷爭產 法官頒令宗馥莉不得挪用香港帳戶資產
內地最大飲品生產商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后去年病逝,其女兒宗馥莉成接班人兼董事長,及後有3名指稱是宗慶后的私生子女入稟內地法院,向宗馥莉追討父親生前承諾的21億美元(約164.8億港元)之信託基金權益,而有關資產現正存於一間公司在香港滙豐銀行的帳戶內。該3人去年入稟香港高院要求禁止宗馥莉處置或處理該帳戶內的資產,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今(8月1日)頒令指在內地法院訴訟有結果或有其他指示前,宗馥莉不能處理該帳戶內的資產,且需披露該戶口過往的完整帳目。
3名原告是宗繼昌、宗婕莉和宗繼盛,被告為宗馥莉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據判詞透露,3名原告指稱是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后與杜建英女士所生的3名子女,被告宗馥莉則是為宗慶后與施幼珍女士之女,現為娃哈哈集團主席,建浩則為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宗慶后生前為此公司的唯一董事,他死後由宗馥莉接任。建浩持有香港滙豐銀行一個帳戶,截至2024年5月31日,內有約18億美元(141億港元)資產,主要包括債券、固定收益資產及現金。
3名原告稱宗慶后於2024年1月曾撰寫親筆指示,為每位原告設立7億美元的信託,並交由滙豐管理。原告又稱宗慶后其後曾委託宗馥莉以滙豐帳戶資產設立3個離岸信託,分別以原告及其子女為受益人,建浩的其他資產則歸宗馥莉。原告指宗馥莉其後承諾設立離岸信託,總額21億美元。原告指控宗馥莉違反協議,未有設立信託,並要求取回該些權益,有關訴訟正在內地進行當中。3名原告就是次訴訟則要求法庭下令兩名被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損建浩在滙豐的帳戶之任何資產的價值,並需向原告披露該滙豐帳戶的最新餘額及資產去向。
據原告指宗馥莉於2024年5月31日曾在未經原告同意下從該滙豐帳戶轉出108.5萬美元(約851萬港元),並指宗馥莉違反協議。宗馥莉則否認違反協議,又指該帳戶的資產從未達21億美元,7億美元目標僅為意向,且不承認宗慶后的手寫指示之有效性。法官最終決定先禁止兩名被告處置該帳戶內的資產,直至內地的訴訟有結果或法庭有其他指示,宗馥莉亦需交代該戶口過往的完整帳目。
案件編號:HCMP 277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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