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關押204天 今晚1.8億交保重獲自由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件,針對沈慶京部分於7月21日裁定以1.8億元交保,除住院期間外,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並戴電子腳環。沈慶京今天(24日)晚間7點多完成交保手續,自台北看守所被提解至北院,完成電子腳鐐的配戴及設備連線設定後,重新獲得自由。
回顧案件進程,沈慶京自2024年8月30日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直至同年12月26日案件起訴移審後,台北地院曾兩度准許他以4000萬元與1億元金額辦理交保,但均遭檢察官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為原裁定不當,將案件發回更裁。台北地院合議庭考量「尊重審級制度」等因素,遂於2025年1月2日再度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為止,沈已被收押204天。
之後,法院於今年7月10日再次裁定沈可交保,條件為繳納1億元現金,並由人保提供2億元書面保證,另須配合電子監控措施,包括佩戴電子手環或腳環,以防脫逃。不過,沈所提出的2位保證人資力經法院審核後未達標準,因此遭到駁回。辯護律師則表示,案件可能涉及政治因素,導致人保難以尋找,「朋友們也會有顧慮」,並請求法院免除人保條件。
法官最終考量沈慶京在羈押期間屢次就醫,台北看守所因無法提供其所需的無菌治療環境,經常需戒護外出醫療及開刀,已造成行政負擔。沈在本月17日視訊庭中仍在住院,並向法官表示:「住院期間已多次進行手術,近日希望辦理出院手續。」
法院綜合評估後認為,依沈的身體狀況、資產實力、案件性質、社會地位及訴訟進度等情況,只要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並配合一系列限制措施,應能對其產生心理約束效果。遂裁定保釋金額為新台幣1億8000萬元,其中至少須有1億元由沈本人名下提出,另須配合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於台北市大安區住所、左腳佩戴電子腳環,並定期使用法院提供的專用手機拍照打卡。
此外,保釋期間嚴禁與同案被告、證人聯繫、騷擾、威脅或打探案情。沈慶京今天已以現金完成保釋金繳納程序,預定晚間6點自北所移送至北院,裝設腳環並完成連線設定後,即可獲准離開看守所。(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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