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近100日!黃呂錦茹「1字」認罪 法院裁定1000萬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罷免連署不實案今開庭,庭前,黃呂遞狀認罪,另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庭內確認「全部坦承嗎?」黃呂答「是」,合議庭裁定黃呂以1000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施以個案手機和左腳配戴電子腳環科技監控。
黃呂錦茹今年4月25日於偵查中檢察官第2次聲押才獲裁准,扣除她一度裁定無保請回獲釋的天數,迄已羈押禁見98天,同案羈押禁見中的初文卿、姚富文也各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全案起訴5人、3人在押,法官今安排全天庭期審案,依序是上午提解黃呂錦茹、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下午提解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傳喚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傳喚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藍罷團」召集人賴苡任。
黃呂錦茹今出庭,法官問是否認罪?她簡答「是」1個字後,其餘交給律師答辯。律師游成淵表示,黃呂已認檢方起訴的全部犯罪事實,也不爭執罪名、更不爭執證據能力,沒有證據要提出聲請,除了量刑外,並沒有其他要說明。
黃呂的另一律師陳恒寬說,黃呂已為認罪陳述,與初文卿、姚富文一樣認罪,沒有串證可能性,沒有羈押原因;依比例原則,法官如認有必要,可以禁止黃呂與共犯接觸、騷擾、恐嚇及探詢案情,加上黃呂年歲已高、健康不佳,盼可提出一定保金予以停押。
檢察官也不聲請調查證據,但反對黃呂錦茹交保。主任檢察官李彥霖說,同案被告賴苡任有聲請證據調查,黃呂的羈押原因還在,建請法官依法處理。
黃呂錦茹的另名律師陳筱屏說,賴苡任雖有提證據調查,但「共犯想調查證據怎麼會是羈押理由?」主張共犯聲請調查的不利益「不能歸責於黃呂去承受吧?」
依檢方起訴書,黃呂錦茹為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搶先申請罷免民進黨吳沛憶,召集黨員及志工2天內共偽造5211份「雙吳」吳思瑤、吳沛憶的罷免提議書,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偽造文書罪。
檢方表示,「藍罷團」所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按里分類造冊、裝箱,黃呂全程在場監督,吳沛憶罷免提議部分偽造2537份,偽造比率96.2%,吳思瑤罷免提議部分偽造2674份,偽造比率則則是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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