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橫豪雨駕車墜谷一家5口2死3失蹤 家屬可提國賠?律師解析關鍵要件
台20線南橫公路上月底發生李姓男子一家五口駕車墜谷釀2死3失蹤,交通部公路局未實施預警性封閉遭質疑,公路局強調該處屬安全路段,係強降雨所致;對此意外,家屬是否可提國賠?有律師解析,若公家道路未盡定期養護、巡查的管理責任,家屬可依法求償,但若屬天災,機關仍可主張欠缺因果關係而免責。
台20線南橫公路草水路段前晚因路基流失,釀成李姓一家五口2死3失蹤意外,交通部公路局因未事先實施預警性封閉遭外界質疑;公路局表示,從未發生路基流失狀況,且近年才剛完成修復,屬安全路段。
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強調,負責的甲仙工務段每天分3班巡視,發現土石滑落、落石、樹倒、路面裂痕和邊坡缺口,會立即通報並預警性封路;這次事前未發現台20線異常,致災原因是強降雨造成公路排水宣洩不及,逕流水沖蝕下邊坡造成路基無預警流失。
對於南橫墜谷意外,家屬是否可提出國賠?律師李茂增指出,依據國家賠償法第 3 條第1項「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李茂增進一步解釋,公家機關掌管的道路只要未盡到定期養護、機關巡查、維修道路的管理責任,導致公共設施不具備通常應有的安全狀態或功能,就可能需要依法負起賠償責任。
不過,李茂增也認為,若是在豪大雨等天災期間或復舊期,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路面損壞,屬不可抗力或難以期待立即修復的情況,國家可主張欠缺因果關係而免責;因先前曾有受天然災害影響請求國賠的案例,幾乎都是判不用國賠,或一審判要賠,但二審改判不用賠償的案例。
律師林岡輝指出,一般道路應該維持可以通行的狀態,但南橫公路的地基流失,應設置警示或封閉,因此設置或管理可能有欠缺,就此部分,家屬可先申請和公家機關進行協商,若協商破裂,可提出國家賠償。
對於家屬是否事後會提出國賠,家族代表、原民議員高忠德表示,家族尚未考慮申請國賠,目前仍以搜尋失蹤者為優先考量,感謝外界關心及救難人員協助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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