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港勤拖船竟用17年前預算做參考 監院重話批海軍:一事無成
海軍司令部為汰換老舊港勤船隻,原訂2020年至2024年採購7艘「新式港勤拖船」,但卻因屢次流標,展延到2029年結案。隨後又因多次流標,遂修訂文件改採分階段至2036年前籌獲。但監察院在7月發出調查報告,發現海軍司令部居然用17年前的拖船採購金額推估未來採購預算,重批海軍司令部有重大疏失、「一事無成」。
海軍各軍港港勤拖船均已老舊且超過使用年限,為汰換老舊港勤船隻,海軍司令部原本計畫從2020年至2024年間,以9億6800萬2千元,採購7艘3200匹馬力的新式港勤拖船,卻多次未能決標。今年5月,海軍修訂建案文件,改採分階段籌獲。第一階段籌獲數量從7艘調整為2艘,等第一階段完成獲裝後,再爭取獲賦預算於2031年到2036年行籌獲第二階段5艘。
但監察院報告指出,海軍在2016年規劃2019年起籌獲時,所依據的拖船決標金額標準,竟是以2002年花蓮港務局籌獲1艘拖船的決標金額為準計算,兩者相距至少17年,金額卻僅增加1成。直到整體規劃書階段,才發現需求金額為原預估金額的近2倍,因此被國防部退回檢討。
另外,在籌獲過程中,中科院、軍備局及海軍自身委託技術服務專案管理公司所做的商情蒐集結果,都警示海軍估算金額有誤,但海軍司令部未能妥慎擬定建案所需經費,於計畫審議過程大幅增減預算需求額度、並耗時重新檢討,導致該案執行10多年卻「一事無成」,認為海軍難辭其咎。
監察院也批評國防部,指出幕僚單位有調控及審查軍事建案文件的職責,卻未能在審查時徹底了解本案預算大幅變動的癥結,適時督促編實預算,即便建案過程中將計畫金額調增至20億元,也未能滿足7艘建造成本。現在採二階段、從2028年起籌獲,不但等於再度延宕,現役老舊拖船也將繼續服役,相關維修成本將水漲船高。
對此,國防部坦承缺失,表示本案於2015年底開始起案,一直到2021年間,因承辦人相繼留職停薪、退伍、離差等種種原因,導致本案各承辦人員的教育訓練未確實、並缺乏實務經驗,因此未能因應預算凍結、疫情、烏俄戰爭等狀況適時調整預算。(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