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39年!日檢「不正訊問」害人清白 前川彰司終無罪定讞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1986年3月19日,日本福井縣福井市一名15歲女學生,在家身中50多刀慘死;隔(1987)年3月份,警方逮捕與受害人熟識、時年22歲的前川彰司,最終他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定讞並入獄;但後來各界發現,檢方竟存在大量「不正訊問」的事實,因此法院展開重審;今(2025)年7月18日宣判前川彰司「無罪」;最新消息是檢方決定不再上訴,整起冤案宣告無罪定讞。
遲來正義!1986年,日本福井縣福井市發生一起國三女學生被殺案,男子前川彰司於隔年(1987)遭逮捕,雖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卻被改判有罪,並最終定讞,1997年入獄服刑、2004年刑滿出獄。
在出獄後,前川彰司始終主張自己無罪,歷年來持續爭取再審。雖然2011年曾獲得再審許可決定,但因檢方異議而被撤銷;直至2023年10月,前川彰司陣營提出200多項新事證,再審終於在去(2024)年重新展開。
在再審中,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澤分院,認定當年定罪關鍵的目擊證詞不具可信度;理由是檢方因案情膠著,竟對證人進行「不正訊問」,導致相關人等作出迎合性供述,無法排除作假證據、虛假陳述的可能,另外也刻意隱匿了部分對被告前川彰司有利的證據,因此上(7)月18日逆轉改判前川無罪。
本案審判長增田啓祐,在法庭中批評檢方,若當時就能注意審訊正義、更正錯誤,或許一開始法院就能做出無罪裁定;檢方羅織入罪的訴訟手法,令人「極度失望、無法容忍」:他同時向前川彰司表示,「讓您歷經39年艱辛,我們深感抱歉。」
在判決出爐後,檢方於昨(1)天公開宣布,不再提起上訴,讓這起歷時近40年的冤案正式無罪定讞;但檢方重申「目前不考慮道歉」;至於福井縣警察本部回應,接受各界批評,不過「沒有計畫」對當年的偵辦程序展開重啟調查。
前川彰司在得知檢方不上訴後,表示「戰鬥尚未結束」,自己未來要持續推動再審制度、司法改革;另外因為他坐了長達8年9個月的冤獄,律師團正在準備申請國家賠償;若以每天最高12,500日圓的補償標準計算,前川最高可能獲得約4千萬日圓(約806.3萬新台幣)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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