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慕名到台南玉井白色教堂 為拍照摔落售票處旁溝渠…負責人不認帳
曾獲網路票選為台灣最美十大教堂,台南玉井「白色教堂坊」是熱門推薦旅遊景點;吳姓女子2023年看網路介紹前往,售票處前有深達159公分溝渠,卻未設置欄杆、圍籬、警告標語,吳女拍照時不慎摔落受傷。周姓負責人矢口否認犯行,台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
白色教堂坊是玉井的地標,也是台南市觀旅局在「台南旅遊網」推薦的打卡美景;其臉書粉絲專頁介紹為一處隱藏在山中小村落的秘密綠地,與大自然共生,擁有寬廣的綠色大地、遠方翠綠的山巒、湛藍的天空與新鮮的空氣,山中風景四季變換,是大自然的豐沛獻禮。
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是白色教堂坊負責人,應確保營業場所內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卻明知園區售票處前有深達159公分溝渠,應設置欄杆、圍籬、警告標語等防護設施,以免遊客未察覺而摔落受傷;且以周長期經營的經驗智識,客觀上並無不能注意情況。
但周竟疏未注意,沒有在溝渠上方改善高低落差、設置警示標誌或裝設任何防護設施,導致吳姓女子2023年10月9日中午12時許前往遊玩,在溝渠上方等待購票入場時,想要取景拍照、沒有注意往後退而不慎跌落溝渠,因而身負傷勢。
吳女受到頭部外傷併腦出血、右側多處肋骨骨折併連枷胸及氣血胸、肺部挫傷、右側鎖骨骨折、第二胸椎右側橫突骨折等傷害,驗傷向台南市警玉井分局提告;吳女指出,當天是休假日,與丈夫搜尋觀光景點,找到白色教堂坊,就開車前往,車子停在園區的停車場。
吳女表示,他們依照指引地圖走到購票地點,正準備買票時,她牽狗狗到出事的位置坐著,之後想拍照就跌到溝渠;周姓負責人則矢口否認過失傷害犯行,辯稱當天他沒有在現場,溝渠是區公所施作,且在園區外面,跟他們沒有關係,那邊不是他們的營業區域。
周的律師主張,現場溝渠並非隱蔽而不明顯,其他人均得輕易察覺存在,沒有設警告標誌特別提醒;自開園以來,從未發生有人跌落前例,周就日常經驗無法預見會發生事故,且亦無相關法律規定周有此義務,溝渠非周挖掘設置,也沒有設置防護措施或警告標誌義務。
周的律師指出,本件事故發生,純粹是吳女為拍照取景,未注意身後情形而倒退行走,踩空跌落所致,與周有無設置防護措施或警告標誌沒有因果關係。
法院勘驗現場資料,白色教堂坊售票處旁標有白色教堂招牌並放有遮陽傘、座椅,側邊有深達159公分溝渠,溝渠前未有設置欄杆、圍籬或警告標語等措施;依據溝渠所在位置,坐落在白色教堂坊的私人土地上,有土地謄本佐證,溝渠並非區公所施作的設施。
法院指出,溝渠屬白色教堂坊營業區域堪予認定,土地所有人應善盡管理之責,周姓男子既為負責人,自有義務確保場地設施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安全性;周本應注意需確實指揮、監督下屬落實執行該相關場地及設備檢查、維護及管理。
法院認為,周對於深達159公分落差溝渠,自負有設置警示標誌或裝設任何防護設施義務,避免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義務,且未見周有何不能注意情事;吳女雖然也有未注意客觀環境而自行後退過失,然此仍無解於周的過失責任及因果關係認定。
法院審酌,周有確保提供服務時維護顧客安全職責,竟未注意而肇生事故,兼衡周犯後矢口否認、未見悔意態度,吳女傷勢輕重及案發後身心受創程度;周迄今未能與吳女和解獲取原諒,吳女對於事故發生亦有過失等,依過失傷害罪將周判處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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