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健康

孕媽保養警訊!醫師提醒:懷孕期間慎用A醇成分 選擇安全成分更安心

潮健康

更新於 10月17日15:54 • 發布於 10月17日13:55

A醇屬高風險成分,孕婦應避免使用 孕期保養以保濕與修護為核心

懷孕期間皮膚狀況容易因荷爾蒙變化而不穩定,許多準媽媽仍希望維持膚況,婦產科醫師周輝政提醒,部分常見抗老成分如A醇(Retinol)及其衍生物在孕期屬高風險成分,應暫時停用,以確保胎兒安全。

Q1:孕期可以使用含有 A 醇或其他維他命 A 衍生物的保養品嗎?

建議避免。A 醇、A 醛、A 酸等維他命 A 衍生物對抗老、淡紋、改善膚質效果很好,但也是醫學上公認的「高風險成分」。懷孕期間皮膚與荷爾蒙都在變化,專家通常建議停用含 A 醇或其衍生物的產品,以降低對胎兒的潛在影響。

Q2:A 醇真的會影響胎兒嗎?外用和口服有什麼差別?

是的,維他命 A 類在過量下確實可能影響胎兒。最大風險來自「口服」高劑量的維他命 A 或藥物(如異維 A 酸),已被證實可能導致胎兒畸形。雖然一般外用 A 醇吸收量低,缺乏確切證據顯示低濃度外用必然有害,但因安全性尚未完全確立,孕期仍以完全停用最保險。

Q3:如果孕期不小心用了幾次含 A 醇產品,會有危險嗎?

大多數情況下,偶爾外用低濃度產品的風險相當低,孕媽不用過度恐慌。建議立即停用,並告訴產檢醫師,讓醫師了解產品濃度與使用時間,做更安心的評估。

Q4:孕期停用後,什麼時候可以再次使用 A 醇?哺乳期能用嗎?

建議等到生產及哺乳期結束後再恢復。雖然外用 A 醇全身吸收率不高,但目前缺乏足夠的哺乳安全數據。想重啟抗老保養,最好在哺乳結束後再慢慢恢復,並從低濃度開始,觀察肌膚耐受度。

Q5:如何辨認保養品中是否含有 A 醇或其衍生物?

購買前要仔細看成分表,以下是常見名稱:

  • Retinol(A 醇)
  • Retinal(A 醛)
  • Retinyl Palmitate、Retinyl Acetate(A 酯、A 醇)
  • Retinoic Acid(A 酸)

Q6:孕婦專用護膚品真的比較安全嗎?

通常安全性較高,因這類產品會主打無致敏性、避免高風險成分,成分以保濕與修護為主。但建議選擇成分清晰、標示完整,並經衛福部核可或專業醫師評估的產品,避免僅依靠「孕婦專用」字樣。

Q7:孕期有哪些安全的保養成分?

  • 玻尿酸(Hyaluronic Acid):強效補水、維持肌膚彈性。
  • 神經醯胺(Ceramide):修護肌膚屏障、減少敏感。
  • 維他命 B5(泛醇):舒緩泛紅、促進修復。
  • 甘油、植物油:提供基礎保濕與保護。

這些都是孕期友善成分,能在不增加風險的前提下改善乾燥與不適。

Q8:如果不能用 A 醇,有什麼安全替代方案?

想維持肌膚狀況又想避免風險,可以選擇:

  • 胜肽類抗老成分:刺激膠原蛋白生成,安全度高。
  • 高濃度玻尿酸+神經醯胺:改善乾紋與粗糙,穩定膚況。
  • B5 舒緩修護:特別適合敏弱與孕期肌。

婦產科醫師周輝政提醒,A醇及其衍生物為孕期高風險成分,建議孕婦暫停使用相關保養品。孕期護膚應以保濕與修護為核心,選擇玻尿酸、神經醯胺等安全成分,兼顧膚況與母嬰健康;非孕期期間,想回到進階皮膚保養,市面上如森田藥粧提供含有A醇等抗老成分的保養品,使用前應確認產品標示與個人膚況適合度,孕期時仍建議先停用,待生產及哺乳期結束後安全時再開始。

免責聲明:本文為一般健康與保養資訊分享,非作為醫療診斷、治療或產品推薦依據。實際使用請依個人膚況與專業醫師建議為準。

健康指南:守護心血管健康

保護心臟健康,降低死亡風險

更多健康相關文章

01

超愛吃「1食物」!表妹婿20幾歲罹大腸癌 譚敦慈:絕對不吃

鏡報
02

莊人祥59歲罹胃癌!醫揭早期無症狀 「4大地雷食物」曝光

三立新聞網
03

吃個炒飯竟進ICU!專家點名5大「不能放隔夜」食物:這種細菌加熱也殺不死

鏡報
04

23歲女孤獨死1年「遺體如木乃伊」 向AI求救訊息令人鼻酸

中天電視台
05

男子「尿尿分岔」慌了 醫:40歲以上注意!有癌變可能

鏡報
06

不用日行萬步!各大科學研究發現走路「這步數」就能燃脂、降血糖

健康2.0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