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懲處出爐 周台英解聘、4年不得再任教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日前爆出「抽血換學分」爭議,引發社會關注。而台師大今天(25日)召開校級教評會,最終認定周台英行為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依《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發聲明表示,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此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並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台師大各單位訪談的球隊隊員及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
台師大指出,教評會委員考量,此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台英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
至於抽血檢測部分,台師大認為,周台英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
此外,周台英也在台師大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上,揭露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的連帶責任,將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
台師大強調,周台英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經充分討論,投票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後,依《教師法》第15條,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對於台師大決議,教育部表示,目前台師大教評會結果尚未函報到教育部,待教育部收到後,將依《教師法》及《教育部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專案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等規定,儘速審議辦理。而教師若經過核定解聘,因為已非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責任編輯:卓琦)
留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