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庫退出權今上路!民眾可申請
[NOWnews今日新聞] 為了回應111年憲法法庭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也落實個人資料自主權,今(12)日起,民眾可向健保署申請「健保資料停止目的外利用」,有4類資料可提供申請退出。健保署長石崇良提到,資料庫對於國內的碩博士生或是國外9千多篇的論文等,在學術發展及醫療進步上都貢獻良多;不過資料的使用上是非常安全、保護隱私,且是以公共衛生等研究目的使用,希望給予民眾權利,但同時也盼大家能盡量貢獻,讓研究持續下去。
健保署表示,回應111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並落實個人資料自主權,於8月12日起,民眾可向健保署申請健保資料停止目的外利用。
健保署說明,憲法法庭對健保資料的運用價值給予肯定,審認其為增進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而回顧過往,學研單位運用健保資料在學術研究、公共衛生及政策評估等多方面,於國內外期刊發表逾9千餘篇論文,並培育國內許多博碩士學子取得學位。
然而,為回應民眾對資料自主權的重視,健保署在立法院審議《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參考前開法案立法重點先行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研究利用與停止利用申請作業及管理要點」,作為提供民眾申請停止資料目的外利用之作業依據。
健保資料採5方式保護個資 民眾申請退出可用APP
健保署表示,為確保資料利用的安全性與個資隱密,健保資料僅以提供促進學術研究及公共利益目的為限,並採取以下規定,據以確保個資隱私,讓民眾安心。
1.應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IRB)及主管機關審查。
2.須在指定地點、獨立資料儲存及運算機台操作。
3.個人資料經去識別化處理。
4.稀少個案資料不開放使用。
5.僅可攜出統計結果,不得擅自攜出未經審查同意之資料。
民眾欲進一步了解相關申請流程及說明,請至健保署官方網站(健保署首頁/健保資料站/健保資料請求停止目的外利用)查詢,或撥打健保署服務專線0800-030-598詢問。
健保署企劃組組長游慧真提到,相關可申請的退出資料包括,加退保「承保資料」、醫院門住診就醫及用藥紀錄、還有醫療影像及病理報告檢驗資料等;且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或臨櫃至各分區業務組申請。
石崇良表示,衛福部擬定的《全民健康資料管理條例》,法案尚在立院審議,因為還有需要協商的部分,還未完成三讀,而憲法法庭判決8月12日要生效,因此先發布相關退出權的作業要點。
石崇良提到,其實資料都是去辨識化的,分析後也只能將統計結果帶出,因此對於健保的資料給予許多保護措施,就是希望可取得民眾信任,提供公共衛生等目的使用。
石崇良指出,資料庫的貢獻非常大,因此也希望大家能盡量讓學術研究持續下去。\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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