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18卡友遭「客服」盜刷688萬 金管會怒開鍘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國泰卡友注意!金管會指出,國泰世華銀行的一名客服人員,藉著職務之便,盜刷客戶的信用卡,總金額約688萬元,共有18名客戶受到影響。事件曝光後,金管會依《銀行法》重罰國泰世華銀行1,200萬元罰鍰。
據了解,一名黃姓客服專員自去(2024)年3月至10月間,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替客戶申請補發信用卡,並在申請後、發卡前,把客戶的通訊資料變成自己的;接著,他再用該信用卡在國外網站刷卡,並儲值到自己及親友在該網站的帳號後,輾轉匯回其戶頭。
金管會指出,盜刷事件受影響的客戶數共18人,遭盜刷總金額約688萬元;並表示,將針對國泰世華的控管機制疏失,依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內控內稽辦法),並依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處以1,200萬元罰鍰。
國泰世華銀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
(一)未完善建立信用卡客戶資料變更及申請掛失補發之控管機制:
1、該行規定就客戶信用卡基本資料變更,客服人員於核驗持卡人身分後,若無特殊情況,即得逕行變更資料;資料變更時系統將即時檢核有無兩人以上共用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如有共用情形系統將阻擋變更資料登入;另針對持卡人申告卡片遺失,客服人員於確認相關資料後,即得於客服系統執行掛失補發作業。
2、惟前揭作業未有相關機制確認持卡人確實有進線要求執行,以致本案黃員得逕行以多組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或使用無效手機號碼進行變更,以規避系統檢核及使該行無法有效通知客戶;亦利用權限將客戶申請停卡改為掛失補發,或鎖定久未用卡之客戶,逕自申請掛失補發信用卡,並將補發之信用卡寄至黃員事先變更之通訊地址。
(二)未完善建立信用卡繳款金額調整之控管機制:
國泰世華銀規定於信用卡帳單結帳後,如遇持卡人申請扣除商店退款、費用減免、爭議帳款繳款或申請帳款人工分期,客服人員得調整帳單最低應繳金額,惟持卡人如為「非逾期戶」,客服人員無須開立電子表單會簽權責部門,亦無事後覆核機制,即可逕自調整當月繳款最低金額,致黃員利用調整繳款金額掩蓋其舞弊行為。
(三)未完善建立信用卡影像調閱系統之控管:
國泰世華規定如須確認信用卡申請書資料,客服人員可透過信用卡影像調閱系統調閱信用卡申請書內容,惟該系統未建立妥適之查詢控制條件,致黃員得輕易隨機以姓名查得客戶信用卡申請書資料之身分證字號,據以登入客服系統查看客戶之信用卡使用情形,俾利鎖定特定特徵之客戶為舞弊對象。
除了對國泰世華銀行開罰1,200萬元之外,金管會還要求,該行需依照比例原則,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相關人員的責任,「檢討客服業務流程所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之有效性」,並提報董事會,認可後函報金管會,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核重點,「加強企業誠信文化及法治等員工教育訓練」,並強化對員工之日常生活關懷及管理。此案將例提報「銀行公會全國聯合會」,並就其中黃員規避銀行內部控制相關手法進行討論。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顯示全部
留言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