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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臺南第2場房屋稅2.0新制說明公聽會圓滿落幕

勁報

更新於 09月06日14:22 • 發布於 09月06日14:22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第二場「房屋稅2.0新制」說明公聽會6日在中西區南美里活動中心舉辦,在民眾熱烈參與意見交流中圓滿落幕,展現市府傾聽聲音、持續優化政策的積極作為,由財稅局局長李建賢親自主持,市議會議長邱莉莉、議員蔡宗豪、立委林俊憲、陳亭妃、本市議會、地政士公會及青年事務委員會均派代表與會,在地里長曾朝欽及里民踴躍參與,充分展現社會各界對房屋稅議題重視與關心。

財稅局表示,今年5月開徵房屋稅,是新制實施第一年,為了讓市民朋友更清楚了解新制內容,市府已於8月31日在民治市政中心辦理首場公聽會,反應熱烈,6日於南美里辦理第二場次;公聽會中除由財稅局詳細說明新制重點外,亦針對民眾反映自住房屋戶籍限制所產生困難,說明市府因應作法。

財稅局指出,依統計資料顯示,全市約98.4%市民(約59.8萬人)持有3戶以下房屋,不受新制影響;然而,仍有約5.2萬戶因單身、就業、農漁保、房屋受災拆遷、家暴防治或身心障礙者車輛減免等情況,無法辦理戶籍登記,導致無法適用1.2%自住房屋稅率,相當可惜;此現象為全國性問題,財稅局已透過多元管道多次向財政部反映,未來會持續溝通,朝向建議取消自住房屋須設戶籍規定來解決,或納入有條件認定機制,以降低制度衝擊。

會中,針對同性婚姻,配偶的父母設立戶籍無法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問題,建議應向財政部反映應比照異性婚姻的房屋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亦有民眾再次針對農保無法設立戶籍問題提出建議,放寬納入自住範圍;本次公聽會所蒐集之各界意見,財稅局將彙整後作為日後政策研議之參考;另,有民眾針對未成年人繼承房屋無法適用自住房屋稅率等常見問題,財稅局已於會中直接解答。

財稅局重申,中央推動房屋稅2.0新制的主要目的在於促進房屋有效利用與穩定房價,呼籲市民如有多餘房屋,可考慮出租或出售,不僅可節稅,亦有平抑房價效果。

財稅局提醒,自住房屋辦理戶籍登記後記得在房屋稅開徵40天前即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自住房屋稅率1.2%,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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