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中小企業災後復原 經濟部:從寬從速從簡降低負擔
記者吳典叡/專題報導
由於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造成中南部地區嚴重災損,地方產業營業遭受嚴重衝擊。災後一個多月來,經濟部全力投入復原工作,透過定點及巡迴服務、多元補助方案協助受災企業,採取從寬、從速、從簡,協調金融機構加速貸款審核,縮短核貸與送保時程,協助業者快速復原,降低財務負擔。
為加速復原重建與擴大資源投入,行政院推動「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600億元,其中,經濟部編列187.41億元,聚焦於強化供電線路與電網防災韌性等,同時提供受災店家援助及汰換設備補助、災後復工貸款等多元協助措施,全力支持產業與中小企業復工復產。
在協助中小企業災後復原措施方面,經濟部推出「受災店家援助方案、受災店家設備汰換補助方案、製造業生產設備及場域設施復原補助專案、補助節能及動力設備、災害復工貸款及利息補貼」五大措施。
「受災店家援助方案」針對生財器具毀損,每家提供1萬元現金援助。對象為災區具稅籍登記商家及攤商,檢具受災照片即可申請。臺南市政府自8月11日起已受理267件,嘉義縣市及高雄市也陸續公告受理;而「受災店家設備汰換補助方案」可補助受災店家購置節能設備,比例為購置金額50%,每家最高5萬元,對象為災區具稅籍登記的商家及傳統市場、夜市的攤商。
在「製造業生產設備及場域設施復原補助專案」部分,針對機器設備修復、生產場域設施修繕,每家企業最高補助20萬元。補助範圍從寬認定,包括機器設備、屋頂等結構設施皆可納入補助,目前已受理申請398件。
「補助節能及動力設備」可協助企業在復原同時提升能效,其中,針對契約用電100kW以上企業導入ESCO技術,每案最高補助500萬元、集團最高1500萬元;截至8月15日共105家次、申請125臺,補助金額近2000萬元。
至於「災害復工貸款及利息補貼」,業者申請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100萬元內保證10成,逾100萬元保證9.5成,利率2.22%。另災區業者可申請利息補貼,政府補貼1.72%,企業僅需自付0.5%,補貼1至3年,每家最高50萬元。原有貸款展延者,政府補貼利息1.685%,補貼1至3年,每家最高40萬元。以上受理期限為7月5日起至1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