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1萬卓榮泰要釋憲 民眾黨團酸:要不要找蘇貞昌求救?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立法院本月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並普發現金1萬,行政院長卓榮泰今表明不覆議但要釋憲。民眾黨團表示,普發1萬不只免舉債更不違憲,行政院集體法盲,不要再欺騙人民;卓榮泰不會執政,要不要找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求救?
民眾黨團表示,卓榮泰先哭窮說:「經過主計總處一而再、再而三盤點,扣掉4100億元,僅剩下300多億元的稅盈,遠遠不足2300億元(普發現金)。」
民眾黨團表示,但根據審計部精算的11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113年度累計歲計賸餘高達8393.46億元,扣掉114年特別預算預計移用的3948.8億元,還剩4444.66億元,再加上今年度預計賸餘至少2400億,扣掉5450億特別預算(含普發現金1萬),和今年預計還債的1415億元,幾乎打平,且民進黨執行率低,114年度歲計賸餘必定高於 2400 億。換言之,普發現金 1 萬元根本不用舉債,還綽綽有餘,用「違憲之虞」來搪塞人民更是可笑。
民眾黨團表示,卓榮泰如果真的不懂,建議去請教一下蘇貞昌和多位學長。回顧98年度發放消券856億元全部用舉債,109至111年度「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599億元也來自舉債,當中有1206億用來發放振興五倍券。最近一次則是112年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當時預算高達3800億元,用於普發現金、挹注健保基金、擴大公共運輸補貼等10類項目。
民眾黨團指出,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列:「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但執行期間如果還有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可供移用時,應優先支應,不得舉借債務」。當年行政院先舉債1998.8億元及移用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全民普發6千元現金,等到實際執行後發現可全數用歲計賸餘不須舉債,相關法律條文清楚明白,且早已多次執行。馬前總統、蔡前總統時代都可以,就只有賴清德政府不行,整天搬著憲法嚇唬人民?
民眾黨團批評,政府機關竟帶頭欺騙人民,想用謊言A走人民血汗錢,還想聲請釋憲、濫用珍貴國家資源,請卓榮泰明確指出普發現金「哪裡違憲」?堂堂行政院記者會竟用有「法律瑕疵」這種語焉不詳言的文字來呼攏人民,是機關之怠惰、國家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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