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修社會救助法政見未落實、還有11萬戶申請低收入戶未過
Newtalk新聞
總統賴清德選舉時提出修改社會救助法,擴大社會安全法,不過,修法進度還停留在預告階段,另外,109年迄今救助戶數除了減少1 萬6,689 戶外,審計部引用報告指出,111 及112 年度弱勢E 關懷全國福利資源整合系統「申請低收福利但沒有通過」者計有11 萬2,720 筆,顯示仍有多數潛在經濟弱勢者排除於低收入戶資格。
賴清德2023年參選總統時提出修改「社會救助法」證件。貼近社會救助申請者生活現況,檢討家庭財產、家庭人口、工作收入、無工作能力等計算標準,目標使「社會救助法」與時俱進調整中低收入認定標準,擴大社會安全網,讓更多有需求民眾能獲得政府支持。
但審計部7月29日提出113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審查報告表示,按我國有關貧窮人口,係以100 年7 月1 日施行之社會救助法第4 條第1 至3 項及第4 條之1第1 項等規定,計算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數,並提供生活扶助、特殊項目救助、輔導就業等補助與救助。
但按現行社會救助法第4 條及第4 之1 條規定,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係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及家庭財產未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等予以認定,由於申請者尚須考量家庭總收入、人口及資產等審查條件,致與國際間如德國以淨收入概念結果相較,我國計算貧窮標準較為嚴格,衍生近年來民間團體倡議修改社會救助法中「虛擬所得制」,放寬家庭收入免計人口等,期望囊括更多潛在貧窮人口。
經依衛生福利部統計,分析我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數(人數),自109 年度之26 萬1,182 戶(62 萬5,922人),下降至113 年度之24萬4,493 戶(52 萬9,713 萬人;圖4),戶數(人數)分別下降1 萬6,689 戶(9 萬6,209 人),幅度為6.39%(15.37%)。又據113 年3月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社會救助法修法規劃研究案」期末報告,指出111 及112 年度弱勢E 關懷全國福利資源整合系統「申請低收福利但沒有通過」者計有11 萬2,720 筆,顯示仍有多數潛在經濟弱勢者排除於低收入戶資格。
審計部表示,衛福部前於113 年4 月預告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規劃放寬申請認定條件及加強就業脫貧等措施,但迄至114 年3 月底,仍未定案,且囿於同年3 月21 日公布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大幅影響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分配,允宜督促衛福部協調財政部,加速盤點受影響之福利權責或補助項目,並積極化解修法歧異,加速完成法制作業,以擴大照顧經濟弱勢民眾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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