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遺愛或完整離世?器官捐贈意願調查 逾6成網友願讓愛延續
日前「丹娜絲」颱風肆虐南台灣,台電員工李元瀚在搶修電力時不幸遭電擊,雖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仍不敵傷勢離世,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年僅36歲的台電英雄永遠離開人世。雖然生命無法延續,但他的器官,卻為多位等待重生的患者帶來了希望,家屬在悲痛中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讓「離開」成為另一種「留下」。
這起事件令人動容,也再次引發社會對「生前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關注與省思,當死亡無法預料,你是否願意讓生命的最後一哩路,轉化為他人的新起點?在生前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讓生命的價值得以延續?
LINE TODAY 在首頁針對「你是否考慮過在生前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發起網路投票,截至 7 月 24 日中午 12 時,已有超過 3.7萬名網友參與。其中,40.09% 的網友選擇「有意願,但尚未正式登記」;24.34%的網友表示「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13.41% 的網友「仍在考慮,想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11.31%的網友投給「暫無意願,對目前的醫療倫理仍有疑慮」,另外有10.84%的網友「沒有意願,希望身體能完整離世」。
網友叔旻~珈綺珈柔媽分享自己多年來的堅定信念:「我18歲的時候就已經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當時母親非常的反對,她也鴕鳥地覺得就是一張同意卡沒有出示就沒關係😂。最近這兩年我發現可以將器官捐贈同意的這一件事情直接寫入健保卡,我在沒有經過先生與孩子同意時就直接寫入了,因為我擔心真的發生事情的時候,他們會因為心中的執念而不願意去執行這件事情。但遺愛人間這件事,對我來說是非常有意義的,所以我希望他們尊重我的意願。」
也有網友以輕鬆口吻提到,這個決定讓自己的人生態度產生轉變:「感謝主簽署17年~還沒用到哈!當簽署註記完成後,人生思想不一樣!就像為了能捐血,會愛惜自己的身心靈強壯健康。」另一位網友則表示,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決定,其實得到了家人的尊重與支持:「我20出頭去醫院看診的時候就已經簽了,回家後我也告訴我媽媽,我媽媽只說了:『身體是你自己的,做好決定就好。』」、「生前可自主選擇後事所備物品,不要讓為你處理的人,不知所措!」
曾接受過器捐幫助的網友鍾偉真Smile回憶起:「我13歲腎衰竭,18歲洗腎,22歲換腎,已換腎25年了。若沒有健保和大愛,我已經不在人世。當生命將盡之際,最有意義的助人善行,改變了我的生活和人生,我至心感恩。」
但也有網友坦率說出內心的排斥與擔憂:「我不想死了還要被禿鷹無尊嚴的搶肉。」另外,還有網友提出條件性的看法:「如果加一條『有犯罪前科者不能接受捐贈使用』,就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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