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娘偷吃清潔隊員慘被休 不爽被分手小王爆曾在巨城停車場車震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徐姓醫師娘認識某鄉公所清潔隊張姓隊員後發展婚外情,醫師發現後憤而休妻,徐女想挽回之際,張男竟在臉書發徐女照片且寫「女友太飢渴所以約在巨城停車場內做愛,她家在台南有2間安養中心,我幹嘛過的這麼累,我只要在床上把她安撫好就可以了,且她前夫是醫師,我一個撿垃圾的人,可以被醫生娘看上,也算是很光榮。」徐女羞憤難當提告求償,新竹地院判張男須賠8萬元且要在臉書刊登判決啟事回復徐女名譽。
徐女說,111年底認識當時任職於某鄉公所清潔隊的張男,此後常收到張男噓寒問暖,吐露與配偶感情不佳及性生活不美滿等;加上她因胞妹亡故心情低落,遂一時失慮發生婚外情,事後遭先生發現,她深感後悔而主動停止、斷絕與張男聯繫,並努力尋求先生原諒,惟終仍無法挽回而於112年9月離婚。
不料去年7月張男竟在臉書發表她照片,且寫「我跟我女友『太飢渴』所以約在巨城停車場內做愛」、「我女友家在台南有2間安養中心,我幹嘛過的這麼累,我只要在床上把她安撫好就可以了,而且我女友的前夫是耳鼻喉科醫師,我一個撿垃圾的人,可以被醫生娘看上,也算是很光榮。所以我昨天跟我前妻討論好,房子跟小孩我都不要。現在我只想離婚跟我女友好好在一起。」讓徐女羞憤難當,憤而求償30萬元,並須在臉書刊登她勝訴啟事,澄清其所散布言論係屬不實,才足以回復她的名譽。
法官審酌張男是在與徐女分手、徐女欲與前夫修復情感之際,發表貼文侵害徐女權利,發表時間雖不長,卻已有好友閱覽,並截圖向她求證,因此判張男須賠8萬元,且須於臉書公開發表判決啟事1日,使社會大眾明確知悉法院已認定他不法侵害徐女名譽之行為及判決,以回復徐女名譽所受損害。
112年9月徐女先生在自家中車輛行車紀錄器所紀錄對話內容,得知徐女與張男已經交往9個月、在外有共同租屋處、發生性行為,向張男求償獲判30萬元。事後張妻也向徐女求償,法院判徐女需賠20萬元。
徐女說遭張妻多次不法攻擊,包括112年10月18日遭張妻駕車追撞、112年12月9日張妻帶同多名不知名男子至住處外大聲叫囂恐嚇、112年12月10日遭張妻傳訊恐嚇及113年2月16日遭張妻侵入住處毆打成傷。新竹地院再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與傷害罪判張妻徒刑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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